山東濟南警方搗毀兩處用工業鹽加工海參窩點

2016-02-03 08:47:3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臨近春節,海參等高檔海産品受到很多消費者的青睞。 我國《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産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産的食品,根據《刑法》相關規定,使用工業用鹽生産加工食品的行為涉嫌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新華社濟南2月2日專電(記者王志、邵琨)臨近春節,海參等高檔海産品受到很多消費者的青睞。近日,濟南市公安局食藥環犯罪偵查支隊搗毀兩處使用工業用鹽加工海參的犯罪窩點,抓獲嫌疑人4人,現場查獲工業用鹽1500余公斤,兩處窩點的日銷售額達2萬元。

  據了解,工業用鹽因可能含有鉛、砷、汞、鎘及亞硝酸鹽等雜質,長期大量食用可能引起頭暈、皮膚病、心肌損傷、多器官功能障礙、腹痛、嘔吐等症狀(短期少量攝入一般不會造成中毒危害)。我國《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産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産的食品,根據《刑法》相關規定,使用工業用鹽生産加工食品的行為涉嫌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15年11月,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四里村派出所民警會同鹽務部門對海鮮市場進行檢查,發現商戶在加工腌制海參等水産品時需要使用大量食鹽。通過調查了解,民警發現食鹽價格是工業用鹽的三倍以上,加之使用量大,導致以食鹽加工水産品成本較高,部分法律意識淡薄的商戶可能為牟取最大利益鋌而走險。

  去年12月14日,濟南市公安局食藥環犯罪偵查支隊等聯合實施收網行動,在市場內連續搗毀兩處使用工業用鹽加工海參的犯罪窩點,抓獲嫌疑人4人,現場查獲工業用鹽1500余公斤,海參一箱,案值達十余萬元。

  經查,蔣某某、尚某某夫婦,張某、孫某夫婦分別在海鮮市場兩處商鋪內加工銷售海參等高檔水産品。為牟取不法利益,他們均非法使用工業用鹽,將鮮海參加工腌製成幹海參後向外銷售,日加工量在150-200公斤不等(以鮮海參計,折合幹海參約30公斤),日銷售額達2萬元左右。

  目前,四名嫌疑人因涉嫌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