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居住證有效期減為一年 登記不滿半年不能申領

2016-01-30 08:44:59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即日起,山東省濟南市居住登記不滿6個月的流動人口無法辦理居住證。尚未拿到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可到暫住地派出所列印“流動人口資訊詳情”,並加蓋登記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作為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

  記者29日從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獲悉,即日起,居住登記不滿6個月的流動人口無法辦理居住證。尚未拿到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可到暫住地派出所列印“流動人口資訊詳情”,並加蓋登記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作為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

  記者從濟南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據新政策的要求,濟南市的流動人口已辦理居住登記,尚未取得“居住證”的,可以到暫住地派出所列印“流動人口資訊詳情”,並加蓋登記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作為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登記滿6個月,符合申領居住證條件的流動人口可到暫住地派出所申領居住證,民警受理並列印《山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由申請人簽字確認後,10個工作日依憑證取證。而此前的規定是,流動人口擬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內的,應當進行居住登記; 擬居住30日以上的,應當辦理居住證,居住證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放。

  此外,依照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濟南市居住證3年有效期改為1年,每年簽注一次,居住證到期前1個月內換領新居住證。目前濟南市流動人口申領、換領、補領居住證一律免費,之前發放的居住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市公安局工作人員介紹,為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擬在濟南居住3日以上的流動人口請及時申報居住登記,確保登記滿6個月申領到居住證。

  居住證登記諮詢電話

  濟南市公安局85080926 市中區公安分局85084647 天橋區公安分局85085697 長清區公安分局85086626 歷下區公安分局85084059 槐蔭區公安分局85085338 歷城區公安分局85086081 高新區公安分局 8887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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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濟南已實施居住證管理4年

  2016年1月1日,《居住證暫行條例》施行。根據條例,居住證持有人將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務和七項便利。居住證制度正式實施後,我國將徹底告別“暫住證”時代。而在濟南,早在2012年10月1日起,就實施了居住證管理制度。

  濟南市實施居住證管理後,保障了流動人口享受國家規定的傳染病防治、兒童計劃免疫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保障流動人口育齡婦女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項目技術服務以及其他計劃生育優先、優惠政策。流動人口符合居住地政府有關規定條件的,其適齡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與常住戶口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濟南還為流動人口在濟南生活工作提供便利,流動人口可在濟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出入港澳地區商務簽注手續;符合濟南落戶政策的,可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享受濟南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在濟南繳納住房公積金、申請工商營業執照、乘坐公交車、辦理遊園年票時,與本市戶籍人口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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