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分兩批啟動行政許可處罰“雙公示” 3月底前實現

2016-01-12 09:46:23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日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資訊公示工作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到,山東將分兩批次啟動公示工作,到2016年3月底前全部實現“雙公示”。

  齊魯網1月11日訊 日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資訊公示工作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到,山東將分兩批次啟動公示工作,到2016年3月底前全部實現“雙公示”。
  
  根據《意見》,省委政法委、省檢察院、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和濟南、青島、煙臺、濰坊、濟寧、威海、聊城市等示範工程牽頭單位屬於首批啟動單位,將於2016年1月底前實現“雙公示”。省、市、縣具備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權利的各政府部門屬於第二批次,于2016年3月底前全部實現“雙公示”。
  
  在“雙公示”的內容和標準方面,《意見》提到,行政許可類資訊,主要公示行政許可決定書文號、設定依據、許可事項名稱、行政相對人名稱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審批部門等內容,以及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部門認為應當公示的相關資訊。行政處罰類資訊,主要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執法依據、案件名稱、行政相對人名稱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處罰事由、作出處罰決定的部門、處罰結果、救濟渠道等資訊,以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部門認為應當公示的其他資訊。
  
  凡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資訊不予公開。凡涉及個人隱私的資訊,例如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健康狀況、宗教信仰等可反映相對人特徵、狀態的資訊,應進行技術遮罩或模糊處理。
  
  “雙公示”資訊將在各部門網站、各級政府門戶網站、“信用山東”網站、“信用中國”網站以及其他綜合性政務網站進行多渠道公示。依託省電子政務外網、政務雲平臺等渠道實現資訊共用,待省級信用平臺建成後,通過信用平臺實現資訊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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