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規1日施行 “全面兩孩”政策落地

2016-01-03 15:36:31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一批法律法規1日施行 “全面兩孩”政策落地---決定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新版大氣法助力驅散霧霾】

  今起,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施行,新法中有專門章節就“重污染天氣應對”做出規定。

  27年後首次大修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不僅在法條數量上幾近翻一倍,內容上也基本對所有現行法條作出修改,其中不少規定凸顯從治標走向治本的立法思路。

  新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重污染天氣應對納入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可能發生重污染天氣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反恐怖主義納入國家安全戰略】

  今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正式施行。該法明確,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依法取締恐怖活動組織,對任何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恐怖活動,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為恐怖活動提供幫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該法對恐怖主義作出明確定義,即“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製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産,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以實現其政治、意識形態等目的的主張和行為。”

  【國家主席等就職時需公開宣誓】

  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施行。

  決定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等,在依照法定程式産生後,進行憲法宣誓。

  決定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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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7日經表決通過了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

  【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為國家最高榮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今日起施行,該法規定,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為國家最高榮譽,國家設立國家功勳簿,記載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及其功績。

  關於授予對象,該法規定:國家設立“共和國勳章”,授予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保衛國家中作出巨大貢獻、建立卓越功勳的傑出人士。

  國家設立國家榮譽稱號,授予在經濟、社會、國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領域各行業作出重大貢獻、享有崇高聲譽的傑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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