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工商部門提醒儘早年報 避免被列異常名錄

2016-06-09 11:05:39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  根據國務院《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國家工商總局《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國家工商總局《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規定,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根據國務院《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國家工商總局《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國家工商總局《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規定,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自下一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具體到2015年度年報,凡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我市各級工商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於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間進行年報。

  記者 王偉 通訊員 門剛

  發佈

  2013、2014年度企業年報率超90%

  根據國務院發佈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和《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是指企業應當按年度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的制度。企業對年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去年以來,全市工商系統按照上級部署對年報制度進行了廣泛、深入的宣傳,全市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絕大多數對這一制度有所了解,積極按照要求報送年報。 2013、2014年度全市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報率都超過90%。

  建立企業資訊公示制度,是保障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順利實施的重要制度支撐,是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後監管的重要舉措。建立企業資訊公示制度,有利於通過運用資訊公示、社會監督等手段保障公平競爭,強化對企業的信用約束,保護交易相對人和債權人利益,保證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秩序。

  提醒

  不報或遲報年報會有嚴重後果

  首先,不按時報送年報,將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向社會公示。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會使本企業的信譽度降低,即使企業通過補報年報從“經營異常名錄”名單移出後,其曾經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不良記錄將繼續記載于企業名下。

  其次,如果一個企業連續三年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將會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這樣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某些權利將會被限制,如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

  再次,國家為了建立信用約束機制,近年來陸續出臺相關限制措施,對進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進行“硬約束”。比如,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公安部、人民銀行共38個部門聯合簽署的《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對失信企業建立一整套聯合懲戒措施。青島市工商局與市人民銀行也發佈了《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對於進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除了政府機關要對其進行重點監管外,在政府採購、工商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銀行貸款等方面將受到限制或者禁止。還有的企業準備上市,證監部門發現企業因為沒按時年報被列入過經營異常名錄而不批准上市。以後國家會繼續出臺更嚴厲的措施,這類企業發展會受很大影響。

  創新服務

  網上年報方便快捷

  年報網上操作步驟:第一步:登錄“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www.qdaic.gov.cn)網站,首頁的右上側紅色的 “年報入口”(青島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平臺)”點擊進入“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青島)”,或直接登錄 “青島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平臺”網站(www.qdcredit.gov.cn)。第二步:點擊頁面的紅色的“企業公示資訊填報(年報入口)”進行線上填報。具體的填報方式,進入年報入口後裏面有詳細的演示視頻和文字説明。

  關於新企業報送:新成立的市場主體在網上年報首先要進行用戶註冊,按上面提示進入“企業公示資訊填報”頁面後,直接點擊“註冊”,在註冊頁面輸入“用戶名”、“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及身份證件號碼”等資訊,自行設置登錄密碼,進行企業身份確認。

  對忘記密碼的企業:這種情況還是很多的,有的企業員工變化比較頻繁,又沒有規範的交接程式,不少報送過年報的老用戶不知道密碼。這種情況下,首先進入“企業公示資訊填報”頁面後,輸入用戶名,直接點擊“忘記密碼”進行重新註冊,註冊時設置新的登錄密碼即可。

  對報錯了的企業:有些企業年報後發現公示資訊不準確的怎麼辦?這種情況,應于2016年6月30日前通過原申報賬號進入信用資訊公示平臺予以更正並公示,由於系統設置要求更正前的資訊和更正後的資訊都要向社會公示,因此,市場主體在年報時要務求準確。

  工商部門特別提醒廣大企業、個體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儘管年報時間到6月30日結束,但越到最後報送的越多,網路系統會承受巨大壓力,可能會出現報送困難的情況,因此建議儘量將年報時間提前。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