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經假山東已經實施25年 多數女職工沒聽説過

2016-08-21 15:07:57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據報道,寧夏回族自治區將出臺《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突出對女職工予以“經期、孕期、産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勞動保護,其中還專門明確了“痛經假”。重慶規定,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機構確診後,月經期應給予2天休假,按正常出勤對待。

  據報道,寧夏回族自治區將出臺《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突出對女職工予以“經期、孕期、産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勞動保護,其中還專門明確了“痛經假”。“痛經假”的話題再次引起關注。這一看似新鮮的假期,其實山東早在1991年就有了相關政策。然而,記者探訪得知,多數女性職工不知“痛經假”,而醫療機構證明的開具等問題也令這一假期的實施困難重重。

  島城女職工早有此假

  心情煩躁、身體不適、不想上班……作為女性,每個月都會有那麼幾天,而這還算好些的,有些嚴重的會痛得下不了床,但還是得堅持上班。所以,當看到有報道説寧夏將明確“痛經假”,不少女性市民紛紛羨慕不已。但其實,早在25年前,山東省就已經有了有關“痛經假”的規定。8月19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那裏了解到,青島市目前並未出臺其他“痛經假”的額外規定或政策,“痛經假”的詳細規定參照1991年山東省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執行。

  隨後,記者登錄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輸入《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找到了山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該辦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高空、低溫、冷水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從事這些勞動的女職工,月經期間應暫時調做其他工作。”同時,“對長久站立、行走勞動的女職工,因月經過多或痛經不能堅持勞動的,經醫療機構證明,給予公假1至2天。”

  2012年,省人社廳發佈《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並在附錄中明確指出了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其中,“冷水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冷水作業;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低溫作業;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高處作業”,都屬於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聽都沒聽説過”

  既然“痛經假”已經在山東存在了25年之久,那實施效果如何呢?19日,記者隨機採訪了20位年齡在22歲~45歲間的女性市民,她們均表示沒有聽説過,更不用説申請過。

  22歲的劉女士是一家公司的業務員,除了時常外出跑業務,有時公司搞促銷活動,她在外面一站就是一天,“我這人體寒,每次來例假都痛得厲害,有時候連站都站不住。”但對於“痛經假”,她的反應是很疑惑,“還有這種假?還真沒聽過。”

  劉女士説,“就算在單位裏不外出,也很難受。公司有空調,我來例假特別怕冷,直接在辦公室裏穿羽絨服,被大家傳為奇談。不過,痛得特別厲害時,也會偶爾請一次假。”

  在某商場當收銀員的王女士一天工作8小時,其中的大部分時間都是站著的,就算是平常的日子也挺累,更不用説來例假的那幾天,手腳冰冷,額頭直冒虛汗。她表示,“例假時工作都貼著暖宮貼,熱紅糖水更是必備良藥。不過,咬咬牙也就過去了,一般不會請假。”

  ■尷尬 請假需醫療機構開證明挺難辦

  用人單位坦言有難處,會影響到正常工作

  根據山東省實施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對長久站立、行走勞動的女職工,因月經過多或痛經不能堅持勞動的,經醫療機構證明,給予公假1至2天。”所以,想休“痛經假”,還得去醫療機構開證明。對此,市民王女士表示,“就算能請假,可那時候肚子疼得站都站不住,怎麼去醫院開證明啊?”

  而對這醫療機構證明的開具,對醫院來説也是個難題。因為痛經是一種感覺,“目前沒有臨床適用的檢查方法,只能通過病人的主觀病症來判斷。”青島市婦女兒童醫院婦科中心的胡醫生告訴記者,痛經會影響到病人一些情緒及自我感受,“也有人來開痛經證明的,不過很少。”

  此外,對於“痛經假”,用人單位也坦言確有難處。“我們公司一共就60多人,一多半是女性職工。”市南區一家服裝外貿企業相關負責人高先生告訴記者,他們公司的女性員工也有在經期請假的,“我們也很人性化,員工不舒服我們肯定准假。但是,如果全部女性員工每人每月都請‘痛經假’,那肯定會影響到正常工作。”

  ■連結 十余省份明確 給女職工痛經假

  近日,寧夏將出臺《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其中還專門明確了“痛經假”,這一消息使得“痛經假”話題再次引起關注。記者梳理髮現,截至目前,至少有10余省份在本地區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中提出女職工在一定條件下可休“痛經假”。

  多地強調帶薪休

  “痛經假”的概念其實由來已久,1993年由原衛生部、全國總工會等5部門聯合頒布的《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後,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陜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蘇、江西、山東、甘肅、湖南、四川等在內的10余個省份,在地方性規定中明確了女性勞動者的這一權益。除了上述省份,廣東去年已經就此徵求意見,並列入了2016年制訂規章計劃中。

  另外,不少規定中還專門強調“痛經假”要帶薪休。北京從1990年起施行的《北京市實施的若干規定》中就明確,女職工患痛經,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生産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可以在經期休息一天,算作勞動時間。

  重慶規定,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機構確診後,月經期應給予2天休假,按正常出勤對待。

  還有地方要求要向女職工發放衛生費或者衛生用品。例如,山西方面明確,在職女職工每人每月可領不低於30元的衛生費。

  安徽今年3月起實施的《安徽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強調,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女職工特殊衛生保護,向女職工發放必要的衛生用品。

  各地條件有差異 

  雖然不少地方在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中明確了“痛經假”可休,但是記者發現,各省份的休假天數有所區別,而絕大部分地方規定都對女性從事的工種提出了限制,大多只限于野外或低溫作業以及強體力勞動職業,普通女性要想享受休假必須要提供醫療機構的證明。

  目前,江西的“痛經假”天數相對較長,該省從事低溫、冷水、野外流動、建築和一級以上(含一級)高處作業,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等作業的女職工,月經期給予休假二至三天,並相應減少勞動定額,不影響各種獎勵和評比。

  陜西規定,生産第一線的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有痛經等特殊情況不能堅持正常勞動的,經醫療機構證明、單位負責人批准,給假一天,工資照發。

  江蘇則規定,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高處、低溫、冷水、野外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應暫時調做其他工作,或給予公假一至二天。對其他工種的女職工,月經過多或因痛經不能堅持工作的,經醫療單位證明,給予公假一天。    中新

   半島記者 肖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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