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審改辦發出《關於清理規範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市縣審核環節的通知》,明確取消92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市縣審核環節,保留或暫保留225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市縣審核環節。通知要求,今後省直各有關部門(單位)對已取消市縣審核環節的省級行政許可事項,一律不得擅自要求市、縣進行審核;對行政許可事項暫保留的市縣審核環節,要持續進行清理規範。
此次取消的92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市縣審核環節,涉及省發展改革委、省民委、省國土資源廳等11個部門。涉及省發展改革委的事項66件,佔七成多;其中,除“棉花加工資格認定”外,其餘全為外商投資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事項,包括外商投資汽車、中小型主題公園等項目核準。涉及其他廳局的事項,包括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許可等。
此次保留或暫保留的225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市縣審核環節,40項是由法律法規設定的,85項是由國務院部委設定的,100項是由省直部門(單位)設定的。
為進一步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省政府審改辦最近還決定,自8月開始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開展階段性“回頭看”,重點解決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協調和“中梗阻”“自由落體”等問題。省直部門和各市自查及整改情況,分別於8月底前和9月中旬前反饋省政府審改辦。省政府審改辦將組成督查組,赴有關部門、重點行業和部分市進行實地專項督查。對虛報瞞報等現象,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未及時整改的突出問題,將下達整改通知書。
省直部門審改“回頭看”的重點內容,包括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情況,省政府自己決定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情況,嚴控新設許可情況,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對外公佈情況,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情況,事中事後監管情況,深化改革的意見建議等7項。各市審改“回頭看”的重點內容,包括銜接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情況,市政府自己決定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情況,優化和規範行政審批流程情況,事中事後監管情況,深化改革的意見建議等5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