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玩手遊半月花3000 揭手機遊戲吸金黑幕

2016-08-11 17:16:21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知道實情後的陳先生對兒子進行了嚴厲批評,兒子也意識到了錯誤,並且將那部智慧手機交還給了父母。在玩遊戲時,由於存在誤點的可能,所以一般都會設置二次確認:第一次讓用戶確認需要這個服務,第二次讓用戶確認支付相應金額。

     

  陳先生QQ錢包轉賬記錄,這些錢都被兒子購買了所需要的遊戲裝備。

  文/圖 半島記者 徐新東

  這個暑假兒子癡迷手機遊戲,令陳先生頭疼不已。陳先生發現,15歲的兒子半個月時間裏竟然偷偷通過微信、QQ錢包轉賬充值了近3000塊錢。無獨有偶,即墨的金先生也有過類似遭遇,12歲的兒子在玩他手機裏的一款遊戲時,短短一個多小時內就被扣掉2000多元。

  隨著手機的普及,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開始接觸手機遊戲。因缺乏金錢概念和判斷能力,不少未成年人在手機遊戲面前難以自持,不覺中便陷入運營商設置的“遊戲陷阱”。

  初中生玩手遊

  半月花了3000元

  要不是在一次網購支付時被提醒銀行卡餘額不足,陳先生至今蒙在鼓裏。陳先生第一反應是資訊洩露銀行卡被人盜刷,他趕緊查詢交易記錄。從6月底到7月初,半個月的時間他的微信出現了多次轉賬記錄。

  不僅如此,陳先生的這張銀行卡還與QQ錢包進行了綁定,通過查詢,QQ錢包內也有多次轉賬記錄。經陳先生統計,半個月的時間裏通過微信、QQ錢包轉賬總額近3000元,而這些錢並未轉給別人,竟然全都轉到了自己15歲兒子的微信、QQ錢包賬戶裏。

  孩子偷偷轉走這麼多錢到底要做什麼?陳先生趕緊把15歲的兒子叫到了跟前詢問,在各種證據面前,孩子交代了實情。原來,在暑假裏,兒子迷上全民超神、穿越火線兩款手機遊戲。由於兒子知道陳先生微信支付密碼,所以每次都是先將微信賬戶內的錢轉入到他的微信賬戶內,然後再購買全民超神或者穿越火線所需要的遊戲裝備。

  知道實情後的陳先生對兒子進行了嚴厲批評,兒子也意識到了錯誤,並且將那部智慧手機交還給了父母。

  “這件事並非那麼簡單。”陳先生説,根據文化部發佈的《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辦法》中第二十條規定,網路遊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兒子只有15歲,還未成年,遊戲平臺向兒子提供了QQ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就應該是違反規定的。”陳先生立即聯繫了騰訊遊戲平臺,但至今未給出相關的答覆。

  據介紹,全民超神是騰訊第一5V5實時MOBA電競手遊,由騰訊遊戲開發,而穿越火線由南韓Smile Gate開發,在中國大陸由騰訊公司運營。8月8日,記者也聯繫了騰訊官方線上客服,但對於此事對方一直未做任何回復。

  充值低門檻

  給未成年人可乘之機

  金先生家住即墨,手機接連收到了幾條消費短信提醒,總共2012元的消費竟然是12歲的兒子在一小時內用他的手機玩手機遊戲時花掉的。所有扣款均來自於一款“全民槍戰”的手機網路遊戲。“一個12歲的孩子根本不知道2000元意味著什麼。”雖然金先生向這家遊戲公司提出退款要求,但被遊戲公司以“無法判斷手機另一端是什麼人在操作”為由拒絕。

  那這些手機遊戲是如何扣費、如何“吸金”的呢?記者與陳先生以“全民超神”這款遊戲為例進行了演示。

  進入遊戲之後,記者發現,這款遊戲內有兩種虛擬幣,一種是普通的金幣,還要一種是藍色鑽石,其中10個藍色鑽石可以兌換2000金幣。獲取虛擬幣的方式一是通過長時間線上做任務獲取,另外一種捷徑則是花錢充值。

  記者點擊了1元的充值按鈕,很快就進入到了支付頁面,支付方式有微信支付、財付通支付、還有手機充值卡以及手機話費充值等多種方式。記者點擊微信支付後,便到達微信支付頁面,輸入支付密碼之後即可成功充值。另外,手機話費充值則更為簡單,進入頁面後只要點擊“發送短信”即可進行充值。

  在玩遊戲時,由於存在誤點的可能,所以一般都會設置二次確認:第一次讓用戶確認需要這個服務,第二次讓用戶確認支付相應金額。

  “但這種方式依然是門檻太低,就拿微信充值來説,只要輸入微信的支付密碼即可完成充值。”陳先生認為,這種“低門檻”的充值方式給了毫無經驗的未成年人以“可乘之機”。

  “去網吧的話,網管會比較容易辨別出未成年,進而拒絕其充值要求。但在網上,經營平臺確實不能像現實一樣去直觀地辨別是否成年,這就需要經營者去完善這種審核制度,否則難免不讓人覺得他們是在靠著這些漏洞而瘋狂‘吸金’。”陳先生説。

  網遊用戶低齡化

  兒童學生是生力軍

  據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的調查顯示,我國網路遊戲用戶結構出現了以“低年齡化、低學歷、低收入”的群體特徵,也就是俗稱的“三低用戶”,這類人群佔到了網路遊戲用戶總人數的77.1%,也是對網路遊戲消費貢獻最大的群體,每月的手遊市場規模達10億元,其中有5億是三低用戶貢獻的。而在低年齡的人群中,學生、兒童是生力軍。

  採訪中,有不少孩子家長也表示,自己從不玩手遊,都是孩子在玩。一位於女士告訴記者,她的兒子在上幼兒園之前就已經接觸各類手機遊戲了。“也不知道是現在的孩子聰明還是其他原因,兒子在兩歲左右就已經熟練給手機、ipad解鎖。”于女士説。

  “當時確實是為了讓孩子能學點東西才購買了平板電腦,可沒想到竟然成了他的遊戲機。”于女士説,現在兒子已經四歲半,平板電腦內安裝的各類遊戲有幾十種。“孩子有時候能玩一天不離手,而且每隔上一段時間就吵著嚷著要我幫著下載新遊戲。如果我們不給他下載,他就會以哭鬧來‘強迫’爺爺奶奶、姥爺姥姥幫著下載。”説起此事來,于女士也很無奈。

  很多市民也曾有這樣的經歷,平時吃飯的時候,為了讓孩子不哭不鬧,很多家長會拿出手機讓他玩一會兒,而到醫院打點滴,很多孩子都會抱著個手機或者平板一邊打一邊看。因此,玩手遊的孩子那麼多,跟家長的“默許”是脫不了干系的。

  而頻頻出現的兒童家長投訴事件也説明這已經引起了家長們的重視。

  兒童成手遊大戶

  監管豈能漠視

  有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在手遊開發商們爭奪兒童這一市場的同時,如何去規範手遊行業、如何去遏制手遊企業利用漏洞向兒童伸出魔掌瘋狂“吸金”,這應該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話題。

  採訪中,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的張寶清律師認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動輒花費幾千元在網路平臺內購買虛擬産品的行為顯然與十幾歲的年齡不相適應。另外,張律師認為,這也不是孩子的生活必需行為,這種情況下形成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家長可以要求商家或者網路商返還財産。

  不過,如何證明由孩子獨立完成,張律師認為這是有一定難度的,而這也是卡住很多未成年人監護人成功維權的關鍵。張律師説,如果能證明,那麼遊戲運營商對遊戲玩家身份審查不嚴,讓小孩子一擲千金,就應承擔責任。

  張律師説,根據文化部發佈的《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網路遊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違反該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處30000元以下罰款。

  此外,張律師還認為,頻頻發生的兒童落入遊戲“吸金陷阱”的事件也應該引起孩子家長的注意。作為家長要嚴格限制孩子與電子用品的接觸,保護視力是其一,更為重要的是要防止孩子小小年紀就成為手機控、遊戲控,甚至沉湎于遊戲當中荒廢學業。

  再者,張律師也提醒,微信等網路支付確實給市民帶來了快捷和便利,但不能忽視自我保護,免得家庭錢袋子出現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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