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成都一女子木某通過聊天軟體“陌陌”認識一名自稱“徐林”的男子,並成為朋友。數日後,徐林告訴木某他的朋友在做假幣生意,很賺錢,慫恿木某加入,並給木某1450元“假幣”使用。木某將“假幣”拿到手後,拿到一家商店使用後沒被發現,便心動了。隨後,木某與朋友元某商量,決定籌集40萬元向徐林購買假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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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木某與元某帶著40萬元現金,與徐林及其朋友“羅哥”見面。羅哥先拿出幾張假幣樣品給元某驗貨。謹慎的元某將樣品拿到銀行櫃檯檢驗,竟順利存入。由此,兩人將40萬元現金換取了對方的200扎假幣。然而,等木某和元某回家,打開行李箱準備各分一半時才發現:除每扎錢上面和下面表皮為人民幣外,裏面全是冥幣。
接到木某和元某的報案後,警方迅速擋獲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徐林的化名)、朱某和劉某。經訊問,王某交代,所謂的假人民幣生意,一開始就是他設計的騙局。他給木某和元某使用的所謂“樣品”都是真正的人民幣。
王某、朱某和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近日,3人已被錦江區檢察院批捕。而木某和元某雖為受害者,但她們購買假幣,涉嫌購買假幣罪,但未得逞,屬於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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