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鼓勵帶薪休假,要拿出誠意,比如,對於給員工更多休假的企業,要做稅負減免。
近日,有媒體報道,江西省吉安市和上饒市、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陜西省靖邊縣等幾個搞每週2.5天休假的地區,效果不錯。6月20日,湖北省也出臺《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實施意見》,鼓勵2.5天休假,範圍包括企業。
地方政府鼓勵搞每週2.5天休假,應該是出於好心。就像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關係處相關負責人所表示的那樣:該政策的出臺將有利於擴大內需。但筆者認為是,地方官員的好心也得有配套,否則,未必會達到預期效果。
表面上看,實行2.5天休假,更加方便人們出遊,可以拉動旅遊需求,但這只是看得見的一面。看不見的一面是,人們是從總體上安排支出的,當人們在旅遊上多花費時,他們同時會減少在其他方面的消費。旅遊需求是增加了,但其他需求減少了,所以並沒有擴大什麼內需。更糟糕的是,由於工作時間減少,市場工資水準下降,人們收入減少,內需反倒會下降。
要擴大內需,唯一的辦法就是增加人們的收入,而不是靠政府發文件增加休假。假如增加休假可以擴大內需,沿這個邏輯推導下去,每週休5天假,豈不是更加擴大內需?我不是抬杠,我也並不反對多休假。多休假是好事,但前提是收入增加,或者至少不減少。人們收入增加,自然會對閒暇有更多的需求,這才是真正的擴大內需。
還好湖北的《意見》是“鼓勵”,而非“強制執行”。但是地方政府的這種“鼓勵”,也難免被人詬病為政府請客企業埋單。而且所謂的帶薪休假,有時也是一個假像。因為有些員工在休假期間所帶的“薪”,往往只是平時的工資削減下來,均攤到休假日。比如周薪2100,可以説成每天300元,帶薪休假2天,但它實際上就是工作5天的薪水,每天420元。
要鼓勵帶薪休假,也可以,但要拿出真正的實惠。比如,對於給員工更多休假的企業,要給稅收優惠,或者降低企業、個人的社保成本。按照現行的稅收政策,員工休假期間減少的生産與收入,是不用繳相應的稅,但這還不夠。地方政府應該給企業、個人減免更多的稅負,以彌補增加休假所帶來的企業、員工的收入減少。以減稅來鼓勵休假,提高企業和員工效率,才是真正的擴大內需。
目前,慈善減稅是各國通行的做法。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完善慈善捐助減免稅制度,支援慈善事業發揮扶貧濟困積極作用”。像這樣的鼓勵,才是真正的鼓勵。地方政府要鼓勵增加休假,也不妨學習慈善減稅的辦法,搞休假減稅。
休假減稅有利於提高企業與員工的效率,同時也能給地方政府增加一道約束。事實上,不僅休假應該減稅,做其他方面的“鼓勵”,也都應該減稅。沒有減稅的約束,一些官員會愛上“我請客你買單”,給人們許下“好處”,然後讓企業去兌現。這種看似有利於民眾的方式,卻可能不利於企業和員工和諧,長遠來看,也不利於社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