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被招牌砸暈 剛坐下喝了兩杯酒就沒有了知覺

2016-07-11 16:14:38 來源:東北新聞網 作者:逯望一 張士博 責任編輯:鹿文霞 字號:T|T
摘要】【食客被招牌砸暈】樓下串串店開業迎賓,把一些座位擺到了店外用於行人通行的街沿,客人剛坐下不久,一塊“山西會館”的木頭招牌從天而降,吃串串香的3名顧客被當場砸暈,所幸3名傷者目前沒有大礙。

食客被招牌砸暈

食客被招牌砸暈

  樓下串串店開業迎賓,把一些座位擺到了店外用於行人通行的街沿,客人剛坐下不久,一塊“山西會館”的木頭招牌從天而降,吃串串香的3名顧客被當場砸暈,所幸3名傷者目前沒有大礙。山西會館方面稱,招牌掉落可能跟前段時間刮大風有關。不過,此事由誰負責,串串店和山西會館方面尚未達成一致。律師稱,兩家經營機構均有過錯。

  剛坐下喝了兩杯 3食客當場被砸暈

  “我們坐下來剛喝了兩杯酒,就直接沒有知覺了。”昨日下午,陳浩(化名)和另一名被招牌砸傷的朋友回憶起前兩天讓人後怕的那個瞬間。

  7月8日傍晚7點過,位於金陽路19號的小郡肝串串香開業,生意不錯,店門口的街沿上也擺滿了桌椅。陳浩去得遲,店裏已沒有位子了,只能坐在外面。

  “我們一桌好幾個朋友聚會,坐下來沒多久,就出事了。”陳浩的朋友告訴成都商報記者,由於當場被砸暈,不曉得砸中自己的是個什麼東西,清醒過來時,他已躺在醫院裏,T恤和手臂上全是血。

  陳浩的頭部有個20釐米左右的傷疤,朋友的頭頂和肩膀也被砸中。在做過初步檢查後,截至昨日,兩人並未發現顱內出血,但醫生稱需留院觀察3天。陳浩説,另一名傷者是另外一桌的客人。記者隨後通過山西會館方面證實,該傷者頸部受傷,經醫院檢查無大礙,已于昨日出院。

  正準備加固

  哪知就掉了下來

  昨日下午,在陳浩被砸傷的小郡肝串串香店門口,開業優惠的橫幅還在。一名店員説,當天確實是把部分桌椅擺到了外面,沒有下雨和颳風,“我們也不曉得到底是怎麼回事。”

  串串店樓上的二層和三層,由成都山西會館(杏花村酒家)經營,因工作人員稱會館負責人不在,成都商報記者隨即致電會館總經理劉玉斌,對方稱正在醫院看望傷者。

  劉玉斌説,掉落的招牌位於會館三樓,距樓下路面大約10米左右,招牌是木製的,由鋼絲繩和釘子固定。“招牌掉落可能跟前段時間強降雨和大風天氣有關。”劉玉斌稱,他們本打算找人對招牌進行修復加固,哪知還沒處理,招牌就掉了下來。他表示,3名傷者目前的救治費用均由山西會館方面承擔。

  該誰負責?

  雙方尚未達成一致

  説起7月8日傍晚發生的意外,串串店一位負責人説,“這事你要去找樓上。”他認為,雖然自家店佔道經營不對,但跟砸傷人沒有必然聯繫。在樓下襬攤經營,樓上掉落的招牌是無法控制的,應該由樓上的招牌管理方承擔責任,“招牌又不是我們的。”

  劉玉斌昨日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從事發到昨日,他們全部承擔了傷者的救治費用,串串店方面沒有出面協同處理此事。“樓下違規把桌椅擺到街沿上,也存在一定的責任。”劉玉斌説,在傷者的治療結束之後,他們會聯繫樓下串串店,對傷者的賠償問題進行協商,由雙方共同承擔。“如果對方不願意出面,我們會採取法律途徑對其進行追償。”

  律師説法:

  兩家經營機構均有過錯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馬鈴律師表示,顧客在餐館就餐,餐館對其提供服務,那麼雙方就已形成了合同關係,因此顧客在就餐過程中出現意外,可按合同關係追究餐館的責任。同時,因掉落的招牌是山西會館方面安設和管理,傷者也可以以侵權關係要求山西會館方面承擔責任。不過,馬鈴特別提到,如果以合同關係要求索賠,此關係不含有精神損失費一項賠償,而侵權關係中包含此項。

  四川和駿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剛表示,在這起事件中,串串店沒有規範好自己的經營範圍,提供的服務沒有保證顧客的安全,“很簡單一個道理,你不在那裏經營,那個人就不會坐在那裏。”因此,串串店在此次侵權關係中,存在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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