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蔚藍群島拖欠工資 中鐵建工:中秋節結清

2016-06-28 12:34:27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中鐵建工勞務班組組長代金定稱,現在正與卓越蔚藍群島小區項目部對工程量,承諾今年中秋節發放工資。”  謝經理説,代金定負責的是青島卓越蔚藍小區第三期工程中的第一標段,他是中鐵建工的勞務班組組長。

  信網6月27日訊 “原來説2013年底發工資,到現在3年了,一直沒給我發。” 2013年2月,棗莊滕州的孫先生和妻子在位於城陽區的卓越蔚藍群島項目打零工,到7月份結束工作,卓越蔚藍群島項目承包商中鐵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鐵建工)只給了2600元工資, 至今仍然拖欠23088元。中鐵建工勞務班組組長代金定稱,現在正與卓越蔚藍群島小區項目部對工程量,承諾今年中秋節發放工資。

  卓越蔚藍群島項目拖了三年工資?

  2013年2月開始,孫先生和妻子在位於城陽區的卓越蔚藍群島項目打零工,7月份,孫先生與妻子暫時回老家收麥子,當時項目承包商中鐵建工的勞務班組組長代金定承諾年底結他工資。

  收完麥子,張先生與妻子再次回到卓越蔚藍群島項目,想要繼續工作,但代金定稱不想再用他們了。“我就跟他要當年2-6月份的工資,他説過一段時間就給。”然而,這一拖就是3年,至今23088元工資仍未索回。

  孫先生説,他曾向卓越蔚藍群島項目索要工資,他們也不管。此後,孫先生多次向代金定索要過工資,“代金定不斷拖延時間,就是不給工資,也不接我電話。”

  2014年7月,代金定給他簽過一張欠條。但是欠條卻未在孫先生手中,他交給了工頭。

  卓越稱工程量早已核對完畢

  卓越蔚藍群島小區項目負責人謝經理稱此事與其無關,卓越曾就工資一事聯繫過代金定,“他説已給孫先生明確的答覆,不需要我們再介入調查。”

  謝經理説,代金定負責的是青島卓越蔚藍小區第三期工程中的第一標段,他是中鐵建工的勞務班組組長。

  “他負責的部分在2014年底已經完工,完工之後不久我們就已與中鐵建工的總包工對完工程量。代金定所説的正在與我們對工程量的事情,並不存在。”謝經理告訴信網,代金定已與中鐵建工總包工對完工程量。中鐵建工稱已把款項撥給了代金定。“代金定有沒有將工資發放,我也不知道。”至於卓越蔚藍群島何時給了中鐵建工款項,謝經理稱他不清楚。

  中鐵建工稱工程款已撥付

  對於此事,中鐵建工生産部張經理稱,早在2014年底,代金定負責的工程部分完工時,工程量就已對完,工程款在2015年9月份左右就已撥給代金定,“代金定為什麼沒把工程款給工友,我們並不清楚原因。”

  為何時隔三年,工資卻一直未拿到手?代金定告訴信網,他給了孫先生2600元工資,剩餘23088元他正跟卓越蔚藍群島項目核對工程量,待對完工程量,會在今年中秋節統一發放全部工人的剩餘工資。“這件事我已經跟孫先生商量過,他也已經同意統一發放工資。”

  卓越與中鐵建工都稱工程量已經核對完畢,為何代金定仍説在核對工程量,對此,代金定並未置評。

  律師建議提起訴訟不要超過時效

  對於此事,信網諮詢山東首辰律師事務所的吳芝容律師,吳律師認為,首先要考慮孫先生的欠條簽的具體時間不能超過訴訟有效期,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訴訟時效期間均為兩年。“孫先生的欠條是在2014年7月份簽訂的,現在距超出訴訟時效已時間不多,因此如果要通過訴訟的方式追回欠款,就需要儘快提起訴訟。”

  此外,孫先生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行使期間,要確定這期間是否有證據證明向代金定討要款項的主張訴求。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這個主張訴求,到法院提起訴訟就會有勝訴的可能。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有過主張訴求,另外超出訴訟時效期間,將不會獲得法院的勝訴判決。

  信媒體記者 杜杲燃 實習生 孫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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