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惹禍哥倆成仇人 男子非法拘禁獲刑11個月

2016-06-17 17:14:17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王某和鄒某本來是好朋友,卻因為借車出事故惹來官司,兩人反目成仇。2015年3月的一天,王某在市北區安陽路發現鄒某,糾集三名男青年將鄒某強行帶至李滄區重慶中路王某的住處,王某等人對鄒某實施毆打,期間讓鄒某寫下7000元的欠條。

  半島都市報6月16日訊(記者 李珍) 王某和鄒某本來是好朋友,卻因為借車出事故惹來官司,兩人反目成仇。王某追著鄒某還錢不成,夥同董某等人將鄒某非法拘禁後實施毆打,鄒某的傷構成輕微傷,王某和董某隨後被公安機關抓獲。近日,李滄法院審理後一審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1個月。

  據了解,王某和鄒某本來是好朋友,有一次鄒某需要用車,王某出於義氣就將公司的車開出來借給他開,結果鄒某卻出了交通事故並逃逸。事故處理完以後,車輛受損,王某只能自己掏錢修車,隨後還受到了公司的處分。王某非常窩火,就找鄒某要錢,還讓他寫下了7000元的欠條。隨後,鄒某就一直躲著不見他,這讓王某更加生氣。

  2015年3月的一天,王某在市北區安陽路發現鄒某,糾集三名男青年將鄒某強行帶至李滄區重慶中路王某的住處,王某等人對鄒某實施毆打,期間讓鄒某寫下7000元的欠條。王某又將與鄒某有經濟糾紛的董某叫至該處,董某對鄒某實施毆打,讓鄒某寫下37000元的欠條。次日8時許,鄒某被放回。經法醫鑒定,鄒某損傷屬輕微傷。2015年8月,王某、董某被抓獲。

  李滄法院審理認為,王某、董某為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均構成非法拘禁罪。最終一審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1個月,判處董某有期徒刑9個月。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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