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修訂引進領軍人才計劃細則 提供百萬補助

2016-06-15 15:06:53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為加快實施青島創業創新領軍人才計劃,促進高層次人才在青島市集聚發展,近日,市科技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對《青島市科學技術局創業創新領軍人才計劃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

  為加快實施青島創業創新領軍人才計劃,促進高層次人才在青島市集聚發展,近日,市科技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對《青島市科學技術局創業創新領軍人才計劃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符合條件的創業創新領軍人才可享受到100萬元研發補助和30萬元安家補貼。

  目前引進兩批領軍人才129人

  按照修訂後的《實施細則》,創業創新領軍人才是指,圍繞新一代資訊、新醫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現代服務業、海洋産業等我市優先發展的重點産業,引進培育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技術産業、帶動新興學科和新興産業發展的産業化領軍人才和高水準研究專家。每年重點支援的領軍人才原則上不超過50名。另外,在青島市行政轄區內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的企、事業單位,新引進的符合申報條件的人才,適用於領軍人才計劃。據了解,目前青島市引進的兩批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已有129人,成為青島市發展高新技術産業、帶動新興學科和新興産業發展的領頭羊。

  領導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5歲

  《實施細則》規定,領軍人才須為從青島市外新引進的高層次創業或創新人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誠信和職業道德,研究方向和目標明確。領軍人才計劃分為創業領軍人才、創新領軍人才兩類。創業領軍人才,須為科技型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是第一大股東 (股權一般不低於30%)。每家企業限報1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擁有的技術成果國際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産業化潛力,産品已處於中試或産業化階段,屬於我市優先發展的重點産業;屬科技服務業等新興業態的,應有成熟的商業模式和一定數量的客戶;引進到我市時間不超過6年,創辦的企業成立1年以上5年以內,工業企業需最近1年盈利且主營業務收入不少於500萬元。同時,企業技術團隊和管理團隊成員專業結構、年齡結構、學歷結構合理。

  創新領軍人才,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為用人單位近3年內從青島市外新引進的人才;研究領域符合我市優先發展的重點産業方向。申報人入選後,原則上在青工作時間不少於3年,每年在青工作時間不少於9個月。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關鍵崗位5年以上研發工作經歷,或具有主持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和市級以上重大科研項目經驗;擁有多項發明專利或自主智慧財産權成果,具有較強的團隊組織能力。所在團隊組織結構合理,主要成員穩定,團隊規模不少於5人。依託單位具有相關領域市級以上的科技創新平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工程)實驗室等),並能為申報人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條件,每家單位每批次原則上限報2人。全職引進的兩院院士或新入選兩院院士,不受年齡限制,不參加評審,直接入選領軍人才。國家、省相關人才計劃有新規定的,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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