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論證會召開

2016-06-14 08:39:40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13日,臨沂市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性調整方案論證會召開。本次論證會市物價局從12套測算預案中優選出了兩套調整方案供與會代表論證,方案均以市政府臨政發[2011]34號文件規定的4170項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為基價,提高價格1947項,降低價格21項,合併掛號費1項,放開價格131項,價格平移2070項,新增4項,共計4173項。

  需要長期吃藥治療的,需要使用CT、磁共振檢查的部分病人,今後看病費用會降低。13日,臨沂市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性調整方案論證會召開。據了解,本次論證會市物價局從12套測算預案中優選出了兩套調整方案供與會代表論證,方案均以市政府臨政發[2011]34號文件規定的4170項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為基價,提高價格1947項,降低價格21項,合併掛號費1項,放開價格131項,價格平移2070項,新增4項,共計4173項。

  公立醫院醫改方案圍繞“公平可及、群眾受益”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保證醫院良性運作、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整體負擔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政策,調整優化醫療服務價格體系,重點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檢驗價格。公立醫院藥品按實際採購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後(中藥飲片除外),因取消藥品加成減少的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補償80%,政府補償不低於10%,其餘部分通過醫院加強核算、節約成本解決。取消藥品加成、降低大型設備檢查、檢驗價格與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同步進行,確保醫保支付政策與價格調整政策相互銜接、配套聯動。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引導醫療機構調整收入結構,確保良性運作和發展。

  據了解,全市12家城市公立醫院西藥(含中成藥)總收入為20.64億元,藥品差價率為15.25%。西藥(含中成藥)藥品差價為:2.73億元,大型檢查儀器設備整體降價15%,降價金額為3429.42萬元。會上,市人大、政協、財政局、人社局、臨沂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市婦女兒童醫院等25個相關單位代表針對兩套方案進行了充分討論。相較而言,方案一對部分醫院的部分病種實行單病種、按床日控費試點,部分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的項目調整幅度及比價關係比較合理,而且各醫院之間補償率差距較小;方案二未試行單病種、按床日控費,部分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的項目調整幅度略小,更側重於完成80%補償率的剛性要求,對項目之間比價關係的合理性兼顧較少,且醫院之間補償率差距較大。醫院代表更多的傾向於方案一,而其他代表支援方案二的較多。

  價格調整實施範圍:

  市直醫院八家:臨沂市人民醫院、臨沂市中醫醫院、臨沂市沂水中心醫院、臨沂市腫瘤醫院、臨沂市婦女兒童醫院、市精神衛生中心,市皮膚病醫院和山東醫專附院;

  區直醫院四家:蘭山區人民醫院、經濟開發區人民醫院、蘭山區婦幼保健院和河東區婦幼保健院。

  價格調整主要內容:

  優化項目價格結構。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設備檢查價格,提高診察、護理、手術和床位價格。

  優化門診項目組合。將掛號費併入診察費,不再單設掛號費;診察費增設中醫辨證論治費,在西醫診察費基礎上增加3元;對單純購藥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檢查等不需提供新的治療方案的,設立便民門診2元。

  優化醫療資源配置。對不同級別醫院實行分級定價,不同難易程度的診療項目、不同專業技術職稱醫生的診察價格保持適當差價;對逐級轉診患者的醫療服務價格適當下浮,促進分級診療。

  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項目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對病程較長、住院費用較高、個人負擔可能增加的特殊病種,要提高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或項目定額標準,保證患者個人負擔不增加。 (記者鄭文婷 通訊員李文進)

  方案1

  以2014年測算數據計算,12家醫院取消藥品加成,藥品減少收入2.73億元,藥品降價幅度為13.22%,大型儀器降價15%,減少收入3429.42萬元,通過提高診察費(214%)、護理費(140%)、手術費(39%)、會診費(215%)、搶救費(100%)、病理費(20%)、床位費(二級醫院每床加5元)醫療服務價格和部分專科醫院試行病種控費及按床日收費,補償大型儀器降價減少的全部收入,補償藥品總差價82.74%。

  1、診查費共6項,價格平均提高幅度214.43%,佔調整提高總量的20.32%。

  2、護理類15項,平均提高幅度140.32%,佔調整提高總量的33.19%。

  3、手術費1881項,平均提高幅度39.39%,佔調整提高總量的40.27%。

  4、院內會診費、搶救費、病理檢查費等費用佔調整提高總量較小,不再一一列舉説明。

  方案2

  以2014年測算數據計算,12家醫院取消藥品加成,藥品減少收入2.73億元,藥品降價幅度為13.22%,大型儀器降價15%,減少收入3429.42萬元,通過提高診察費(210%)、護理費(130%)、手術費(34%)、會診費(215%)、搶救費(100%)、病理費(20%)、床位費(二級醫院每床加5元)等醫療服務價格,補償大型儀器降價減少的全部收入,補償藥品總差價79.78%。

  1、診查費共6項,價格平均提高幅度209.81%,佔調整提高總量的21.79%。

  2、護理類15項,平均提高幅度129.93%,佔調整提高總量的33.68%。

  3、手術費1881項,平均提高幅度33.67%,佔調整提高總量的37.72%。

  4、院內會診費、搶救費、病理檢查費等費用佔調整提高總量較小,不再一一列舉説明。

  方案對比

  第一套方案提高診察費、護理費、手術費、會診費、搶救費、病理費、床位費醫療服務價格,醫院增加收入總金額2.76億元,比第二套方案2.52億元多0.24億元;第一套方案通過對部分醫院實行單病種、按床日控費,醫院減少收入0.16億元。第二套方案沒有實行。這樣,第一套方案比第二套方案醫院收入僅多0.08億元。但是第一套方案12家醫院補償率最高與最低比是111:51,而第二套方案12家醫院補償率最高與最低比是247:48,醫院之間補償率的差別太大。

  第一套方案通過採取病種/床日控費的措施,對部分病種、部分醫院做出個別調整,既保留了醫院之間因為藥佔比、技術水準優勢所帶來的合理差距,又削弱了因調整項目過於集中所帶來的不合理影響因素。例如,在臨沂市婦幼保健院、蘭山區婦幼保健院、河東區婦幼保健院試點推行單胎順産接生、計劃性剖宮産兩個病種基本費用控費措施;在市精神衛生中心精神病專科暫行按床日收費。其中臨沂市婦幼保健院兩個病種基本費用控費標準為:單胎順産接生4000元/例(不含特需費用,下同),計劃性剖宮産7000元/例;蘭山區、河東區婦幼保健院病種控費標準為:單胎順産接生2400元/例,計劃性剖宮産3600元/例;市精神衛生中心按床日收費標準為236元/床日。這樣既解決了醫院補償率差距過大的問題,又減少了部分病種費用增長幅度過高的問題。

  第二套方案雖然提高診察費、護理費、手術費、會診費、搶救費、病理費、床位費等醫療服務價格幅度比第一套方案略小,但解決不了醫院補償率差距過大和部分病種費用增長幅度過高的問題。

  調整影響

  看病費用會發生結構性改變

  價格調整意味著對公立醫院補償機制的改革,取消了公立醫院的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一律實行零差率銷售,切實降低了患者用藥負擔。取消以藥養醫體制後,公立醫院的補償機制由醫療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醫療服務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公立醫院實現由以藥補醫到以技補醫的轉變。

  從總量看,群眾的看病總負擔略有減輕。初步測算我市12家城市公立醫院通過這次結構性價格調整,可至少減輕患者費用負擔4600萬元。

  由於藥價的降低、大型設備檢查價格的降低以及護理、診察、手術費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項目價格的提高,群眾的看病費用會發生結構性改變。以前需要長期吃藥治療的,需要使用CT、磁共振進行檢查的部分病人,看病費用會降低。而用藥量較少的、不使用大型檢查設備的病人,特別是手術病人,看病費用會有所增加。

  以産科病人為例,計劃性剖宮産屬於手術病人,住院時間短,用藥較少,且不使用CT、磁共振等大型儀器檢查設備,因此,看病費用會出現一定程度的增長。以隨機抽取的2014年計劃性剖宮産病人測算,價格調整前,費用總額為8116.57元,調整後,提高服務價格增加費用949.6元,藥品降15%減少費用235.25元,總費用增加714.35元,增加比例為8.8%。而慢性病門診,需要長期服藥的病人,則可以完全享受藥品降價15%所帶來的政策性福利。同時,由於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項目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少數特殊病種的費用即使會有所增加,經醫保報銷後,病人的個人實際支出負擔並不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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