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山區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13日起受理申報

2016-06-13 08:58:14 來源:大眾網 作者:唐麗麗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蘭山區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認定和社保補貼申報6月13日開始受理。今年,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分二次受理,第一次受理時間為6月13日至7月31日;第二次受理時間:11月1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為鼓勵就業困難人員多形式、多渠道就業,根據相關文件精神,蘭山區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認定和社保補貼申報6月13日開始受理。

  據介紹,申報條件為原蘭山區國有企業和縣級以上集體企業失業,並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即4050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和低保家庭成員等),從事靈活就業(不包括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且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

  今年,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分二次受理,第一次受理時間為6月13日至7月31日;第二次受理時間:11月1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記者獲悉,就業困難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靈活就業證明、蘭山區核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已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費原始憑證等,其中,屬於“零就業家庭”的,還需提供家庭戶口簿、結婚證和家庭成員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殘疾人還需提供《殘疾證》;低保家庭出具低保證明,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另據悉,具體申報程式為,本人持上述證明材料,並攜帶據實填寫的《臨沂市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登記表》,首先要到居住地社區審查,符合條件的到街道(鄉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復查,經街道(鄉鎮)人社所復查屬實並簽字蓋章後,本人持以上材料到蘭山區人力資源市場服務大廳4號窗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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