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將1100元錢打錯到他人賬戶,索還卻遭遇對方百般推拒,直到想辦法查出對方工作單位到府要錢,卻又被要求寫感謝信才行。近日臨沂市剛剛參加工作的小徐為了追回打錯的錢款和對方週旋了一個星期,委屈的同時寒心不已。
“90後”女孩小徐去年剛剛畢業,在臨沂市區人民廣場附近一家培訓學校從事財務出納工作。不久前,小徐在負責給公司員工發放工資時,不小心把1100元錢打錯了賬戶。“那1100元錢是公司新來的一個實習員工的工資,結果被我錯打給了一個和他重名的人。”小徐告訴記者,發現打錯款後,她搜尋發現收款人是公司曾經的一位客戶,因為辦理過退款業務所以在電腦裏存有對方的賬戶和聯繫方式。
“找到對方聯繫方式的時候,我還覺得只要解釋清楚,對方就會把錢退還給我。”小徐説,本以為要回這1100元錢很容易,但接下來的事情卻讓她欲哭無淚。“我開始給他打電話道歉,説了打錯款的事情,希望他能還回來。他當時也承認收到銀行發去的提示短資訊了,但是要親自去銀行查看才行,説是出差在外地,過兩天回來再説。”然而,過了兩天小徐再聯繫對方時,對方卻又表示由於半年前和小徐所在的公司存在糾紛,至今想來很生氣,需要小徐公司總經理出面道歉才肯還錢。
“我剛上班沒多久,犯了這樣的錯誤哪敢告訴我們老闆啊。”小徐於是再三道歉解釋,懇求對方能夠體諒,並表示可以請對方吃飯以表感謝。然而對方聽後卻態度更加強硬不肯還錢。無奈之下,小徐求助公安部門,“民警説這錢是我自己自願主動打過去的,他們沒法管,只能是向法院提訴訟。”小徐覺得為了1100塊錢去起訴人家不值得,但自己一個月工資剛剛2000多塊錢,自己補上這1100元又實在太多。小徐試圖繼續和對方協商解決,但對方電話卻再也打不通,發資訊也無回應。
通過多方打聽,小徐得知對方就在市區某機關單位上班。無奈之下,小徐只好找到對方辦公室當面要錢。“他又換了套説辭,説懷疑我是騙子,而且説不願意去銀行查看自己的帳單。我把自己的身份證和轉賬記錄都給他看了,讓他把錢返還到原賬戶就成,但他還是態度強硬地不肯退還錢。”小徐在對方辦公室待了很久也沒有結果只好離開。本打算第二天去找對方領導説明情況,卻接到對方電話,“他説我去他單位要錢對他造成的影響很不好,説也不難為我了,讓我寫封感謝信交給他們領導,就把錢還給我。”
最終小徐按對方要求寫好感謝信,對方查看滿意後將錢款退還了回來。雖然錢最終要了回來,但小徐卻覺得委屈甚至憤怒,“如果他不刁難我,我一定會很感謝他,真心實意地請他吃個飯或者寫個感謝信,但是經過一個星期的交涉,我真的覺得無語、心寒。如果我工資多一些,我寧願不要這1100元,也不會給他寫這封感謝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