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押金早就交上了,裝修完了為何要等3個月才能退押金?”22日,臨沂市民孫女士打來熱線反映,羅莊區沂河路與沂州路交會展恒怡和國際小區物業向業主收取的裝修押金,驗收合格後3個月內才退還,業主質疑其合理性。
據孫女士介紹,2014年,自己在展恒怡和國際小區購買的住房交房時,開發商和物業要求交納2000元的裝修押金,孫女士就交上了這筆錢。然而,房子裝修完之後,想拿回這筆裝修押金卻不那麼順利。
“當時交錢的時候我也沒想太多,哪想到現在物業卻讓等三個月才能退。”孫女士説,前幾天,自己的房子已基本裝修完畢,便找到物業諮詢裝修押金退還的問題,物業工作人員卻告訴她,入住3個月後方可驗收房屋,驗收合格後3個月內押金才會退還。
“這房子都基本裝修完了,為什麼還要等3個月才驗收?”孫女士説,經過與物業理論,物業答應會在房屋全部裝修完之後馬上驗收,但裝修押金卻要在驗收合格後的3個月內才能退,孫女士很不解:既然驗收合格了,為什麼還要等3個月呢,物業是不是在有意拖延?
裝修押金是否要等三個月才退呢?記者諮詢了市物價局,收費管理科工作人員表示,根據《臨沂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業主裝修房屋,施工前應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住宅裝飾裝修服務協議,繳納裝修保證金,在業主裝修完畢後,經物業管理企業檢查驗收合格,裝修保證金應自檢查合格之日起90日內退還業主。除此之外,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以任何名目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押金、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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