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山東省教育廳發佈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實施意見,今年山東省夏季高考的時間確定為6月7日至8日進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今年夏季高考的語文、數學由山東省自行命題,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綜合1、綜合2由教育部命題。
2016年夏季高考時間為6月7日至8日 外語口試內容與時間由各市自行確定
今年山東省夏季高考的具體安排為:6月7日(9:00-11:30)語文、(15:00-17:00)數學;6月8日(9:00-11:30)綜合、(15:00-17:00)外語。
文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1(適用於文史方向)、外語、綜合1(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理工類考生考語文、數學2(適用於理工方向)、外語、綜合2(包括物理、化學、生物)。
語文、數學、外語試題滿分各為150分;綜合1和綜合2試題滿分各為300分;各科累計總成績滿分為750分。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今年語文、數學由山東省自行命題,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綜合1、綜合2由教育部命題。命題依據教育部公佈的《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佈的《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夏季高考)山東卷考試説明》進行。各級考試機構要按照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教考試〔2015〕2號)要求,為殘疾人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
報考外語或有外語口試要求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口試內容與時間由各市自行確定。口試成績須于7月3日前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提前批 不實行平行志願
6月25日前公佈文化課成績 公佈之日起3日內可申請復核
高考評卷工作在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管理,各評卷點負責具體實施。所有科目的主觀卷(卷Ⅱ)部分均採取網上評閱的方式。評卷員實行聘任制。有關高校和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推薦評卷員並嚴格審核把關,推薦的評卷員經評卷點審查合格後由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頒發聘書。各評卷點要加強對評卷工作的領導,成立評卷點和學科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各學科要提前做好評卷的準備工作,落實評卷場所和工作人員,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要加強評卷品質檢查力度,嚴把品質關,確保安全、按時、優質完成任務。
成績數據匯總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
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于6月25日前公佈。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于成績公佈之日起3日內,向考試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核,逾期不再受理。
5批次進行錄取
錄取分5批進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含高校專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專科(高職)批。。提前批:軍事、公安、國防生、航海類本科院校及專業;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的本科師範類專業;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的院校及專業;地方免費師範生;國際關係學院、外交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本科院校及專業;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等院校的小語種專業;部分院校的本科飛行技術專業;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其招生辦法執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部委屬院校、“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省屬重點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公安類專科院校及專業和直招士官專業。
自主招生批(含高校專項):有關高校自主選拔錄取,包括藝術(體育)特長生。本科一批:國家“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屬院校、其他部委屬重點院校、部分省屬重點院校、有七年學制專業的院校或專業、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地方高校及專業;體育本科專業;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本科二批: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院校和專業。專科(高職)批:公安類院校及直招士官專業之外的所有專科(高職)院校及專業。
普通文史和理工類實行平行志願 藝術類增設一次徵集志願
今年繼續實行網上填報志願並在普通文史和理工類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專科(高職)批全部實行平行志願和分批次徵集志願。藝術、體育等有術科成績要求的專業不實行平行志願,藝術類提前批除第一次填報志願外,增設一次徵集志願。
“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考生按文史類或理工類專科(高職)批填報志願,考生投檔成績達到我省本科二批錄取最低控制線下50分之內,由高校根據錄取原則擇優錄取並辦理專科錄取手續。考生應根據報考類別和層次,結合高考成績,參照《填報志願指南》中招生專業計劃或網上公佈的缺額計劃、高校《招生章程》進行填報。具備條件的考生可自行選擇地點上網填報志願。如不具備條件,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到原畢業中學填報志願,往屆高中畢業生可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地點填報志願。考生填報的志願資訊以規定時間內最後一次填報(修改)為準。考生憑密碼上網確認其填報的志願資訊,具有法律效力,無需進行書面簽字確認。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願,提前或逾期均視為本次填報無效。因考生本人填報失誤造成的後果自行負責。
志願必須由本人親自填報,學校和教師不得代填代報,更不得擅自修改。各批次志願及徵集志願填報的具體時間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行通知,考生可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進行查詢,登陸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資訊平臺進行網上填報志願。
部分考生可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檔照顧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以下獎項的考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檔照顧: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於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受省、市人民政府表彰或受省綜治委表彰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見義勇為的應屆畢業生,高考成績總分低於高校調檔分數線5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見義勇為考生的認定以政府頒發的證書為準;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統一測試(測試項目僅限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達到相應標準的應屆畢業生考生,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獲省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勞模青年,高考成績總分低於高校調檔分數線5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下列獎項的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錄取時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1)中國科學技術學會舉辦的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2)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獲得者;(3)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高校錄取新生要按照規定程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規定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經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主動溝通無效後,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並按有關高校招生計劃數及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高校,並將情況上報教育部。
提前批不實行平行志願。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或按有關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符合要求、高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高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並負責對調檔範圍內未錄取考生進行解釋以及對其他遺留問題進行處理。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實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電子檔案,並監督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的行為。未經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高考外語語種限制。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高校對生源計劃的調整一律使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軟體在網上進行。下列考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照顧: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績總分低於高校調檔分數線20分以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2.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3.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績總分低於高校調檔分數線10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5.山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績總分低於省屬高校調檔分數線5分之內的,可以向省屬高校投檔,由省屬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