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門前“圈地”市民停車“堵心”

2016-05-06 09:36:00 來源:大眾網 作者:衣方傑 董立軍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出門辦事,停車本就不易,可有些沿街商戶竟將門前的停車位圈佔起來,圈佔方式更是五花八門,放石墩、扯繩索、釘柱子、落地鎖,無所不用其極。在之前的採訪中,有管理部門表示,商戶門前的停車位多為附屬建築,按説應由商戶負責管理,商家擁有優先使用權。

  出門辦事,停車本就不易,可有些沿街商戶竟將門前的停車位圈佔起來,圈佔方式更是五花八門,放石墩、扯繩索、釘柱子、落地鎖,無所不用其極。不僅如此,“圈地”所用的材料,有時還會帶來安全隱患。商家為啥要獨佔停車位?市民對此有何看法?這停車位到底姓“公”還是姓“私”?

  新聞事件

  市民晚上取錢被商家“圈地”鐵鏈絆倒

  “當時直接摔懵了,滿臉都是沙子,手和腿也擦傷了,疼得我直掉眼淚。”5日,家住北城新區的市民李女士撥打本報新聞熱線,向記者説起了不久前她遭遇的一次慘痛經歷。

  “上個月,我來到沂蒙北路一家銀行的ATM機上取錢。取完錢後,因為天黑著急回家,就小跑了幾步,結果一不留神,腳下被什麼東西絆了一下,整個人就飛了出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當時地上有不少沙子,我感覺手和腿火辣辣地疼,整個人都站不起來了。”李女士説,幸虧一位路過的好心男士把她扶了起來,並打電話幫她叫來了家人。

  “幸虧沒有大礙,就是擦破了皮,腳崴了一下,但是怎麼就無緣無故摔倒了呢?”李女士説,在醫院處理完傷口之後,她又回到了事發地進行查看,發現取錢的這家銀行門前的停車場被鐵鏈整個圈了起來,鐵鏈距離地面20多釐米,由於夜晚光線不足,根本沒有注意到它。

  李女士認為,沿街門口的停車位都屬於公共設施,不應該私自圈佔,即便是屬商家所有,也應有相關建設標準,而不是隨便扯上鐵鏈子,把隱患留給市民。

  記者調查

  商家門前設障礙 各種“圈地”很常見

  5日,晚報記者走訪了市區多條路段發現,商傢俬自圈佔門前停車位的現象相當普遍。

商家門前“圈地”市民停車“堵心”

現場圖

  在瑯琊王路與育才路交會處,記者發現,路口西北角的沿街商鋪直接用鐵欄杆將門前的空地圈了起來,只留一處出入口,而整個門口空地上只停了一輛麵包車。

商家門前“圈地”市民停車“堵心”

現場圖

  隨後記者又來到蒙山大道與育才路交會處向東路南看到,整個沿街商鋪門口是一大片空地,幾乎每家商鋪都圈佔了門前的空地。

商家門前“圈地”市民停車“堵心”

現場圖

  在八臘廟街與桃園路交會處東南角的沿街商鋪圈佔停車位現象更為嚴重,一家沿街商鋪用隔離樁圈起了門前的大片空地,也有商家在門口安裝了多個地鎖,還有商家用石塊圍起來,然後用鐵絲將石塊固定在地面上,圈內零星地停了幾輛車,而圈外卻停滿了車。

  觀點交鋒

  市民 外來車輛一“位”難求公共車位成商家自留地

  5日早上,市民崔先生駕車把孩子送到位於市區桃園路與八臘廟街交會處附近的藍灣國際C區,想讓岳母幫忙照看。考慮到小區門口正對著農貿市場,門前停車困難,崔先生就想在八臘廟街以東找處停車位。

  轉悠了好一會,崔先生終於發現一家藥店門前還空著一處車位,就把車停了進去。沒成想,車還沒停穩,就從藥店裏走出來一名年輕店員,對方説這個停車位是藥店自留的,讓崔先生去別處停車。

  崔先生表示,他最多停10分鐘。哪知對方反而急了,“説了不行就是不行,再不走我報警了。”

  聽對方這麼一説,崔先生被氣樂了,“報警?自己違反了哪條法律法規了?再説了,停車位又不是他們自己家的。”可想歸想,看對方是個小姑娘,崔先生也沒有和她置氣,關上車門把車開走了。

  “現在想停個車可真費勁,路邊的公共停車位都成商戶自己的了,想停車得看人臉色,不讓停咱就得走,這叫什麼事啊。”崔先生説。

  可話又説回來,這家藥店沒在門前拉條繩索就已經算是很溫情的做法了。看看現在的解放路商業街,只要是劃在商家門前的停車位,一律被圈佔了起來,拉繩索的、擺警示牌的、放反光錐的,各具“特色”,但目的只有一個——拒絕外來車輛停放。想停車也不是不可以,進店消費!畢竟,人家也沒説這停車位是商家自有的,牌子上寫得很清楚——顧客專用。

  商家 “擋”了生意顧客沒地停“圈地”理由有很多

  採訪中,一些商家告訴記者,之所以會“圈地”,是因為外來車輛停在門前,會把店門遮擋住,影響生意。

  在解放路上的一家電動車專賣店的經理向記者大倒苦水,“門前的停車位不圈實在不行,不知道哪會就停上車了,也不知道他要停多久。之前有人晚上把車停在這裡,第二天下午還不見人開走。有顧客跟我們抱怨説進店買東西,車都沒地方停,我們也是沒辦法。再説了,他們都佔,要是我們不佔,人家還不都跑我們店門前來停車了?你説是不是這個理?”

  在相距不遠處的一家體育用品店負責人的態度比較強硬,“我們店門前的停車位當然要首先滿足我們自己的需要。公共停車位是沒錯,但顧客畢竟也沒有脫離公共體系這個範疇吧?我們的牌子上明明白白地寫著‘顧客專用’,又不是‘商家專用’,這有錯嗎?”

  在陶然路上的一家銀行雖説沒有圈佔門前車位,但有一名保安專職停車位管理。“我們主要是為了響應管理部門的要求,規範門前的停車秩序。”一位銀行工作人員對記者説道。“那不是來銀行辦理業務的可以停車嗎?”記者問道。“看情形而定吧,如果停車位寬裕,我們也不反對。”這位工作人員給了記者一個模棱兩可的答覆。

  究底 商戶門前停車位姓“公”姓“私”?無明確説法

  近幾年,臨沂城區公共停車位的管理權問題,在交警部門和城管部門之間來回交割,但這些停車位究竟姓“公”還是姓“私”?始終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説法。

  在之前的採訪中,有管理部門表示,商戶門前的停車位多為附屬建築,按説應由商戶負責管理,商家擁有優先使用權。很多商家自覺“遮罩”了其中的“優先”二字,將優先使用權變成了絕對“使用權”。

  但殊不知,商家除了“使用”之外,前提還有“管理”二字。打個比方,如果市民的車輛在商家門前遭遇了“不測”,是顧客還好説,如果不是顧客,相信很多商家會義正言辭地表示“這是公共停車位,責任與我們何干?”那時候,還有幾個商家能肩負起“管理”的責任,這些糾紛,最終多成了理不清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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