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商鋪返租金”,不少經商之人看到這樣的宣傳詞,便紛紛擠上這艘看似有高額優惠的大船,然而“友誼的大船説翻就翻。”近日,淄博市的張先生向記者反映,他2013年購買的商鋪至今沒有營業,連租金也不按時返了。
“買商鋪返租金” 上船容易下船難
張先生告訴記者,當初之所以選擇中央國際廣場,就是看中地段好人氣旺,適合做生意,加之當時廣告宣傳比較有誘惑力且承諾買後可返租,便貸款28萬元買下了負一層建築面積為13.68平米的鋪面。但是在2014年,返過一次租金之後便再沒了下文。
根據張先生提供的《商鋪委託經營管理合同》,第三條“委託經營期限及租金”條款中記者看到,在前3年的委託期內,第一年按照房款的7%返還租金22863元,已在購鋪款中扣除。第二年按照房款的8%返還,張先生已按期收到租金25721元,然而到了第三年,該按照房款的9%返還給張先生28579元,卻至今沒有消息。合同中提及租金支付時間:前三年委託期間,乙方(淄博淦來商貿有限公司)在前一年度租期滿前30個工作日之內支付甲方(張先生)下一年整年租金。合同中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中提及,如乙方未按約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款項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張先生並不清楚商鋪一直未營業的具體原因,“一開始是因為裝修,後來可能是因為招商沒有招起來。”張先生猜測。“承諾的租金沒有返,滯納金也沒有,商鋪沒法退,想再做別的生意沒有錢。”現下張先生左右為難。
鋪面空置 説好的返租呢?
記者聯繫到張先生提供的威通集團相關負責人徐經理,問及為何拖延返還租金及何時能營業的問題,徐經理答覆稱,因公司現在資金緊張,賬上沒有錢,有錢的話會返給業主。“威通公司一定是認這筆帳的,我們欠客戶的錢是100%的,但是這筆錢臨時給不了客戶,希望客戶能耐心等等。”而對於合同中體現的按租金收益9:1分成,徐經理表示此項是在正常營業的前提下,沒有營業便暫時沒有收益分給業主。徐經理告訴記者,之前到期沒返還租金的時候,曾有部分彼此有聯繫的業主,自發組織找到公司高層就此問題進行商談。此次商談雖未下過通知,但是面向所有業主,期間也達成了協議,協議的具體內容並不清楚。
據了解,張先生曾聯繫過徐經理,諮詢得到了這樣的兩種回復:一是等,公司沒錢為張先生支付租金。二是可以為張先生換成四樓以上的公寓。張先生本身並不想換成公寓,又考慮到公寓面積比商鋪大,需要再支付多餘面積的房款,房價漲了之後沒有那麼多錢,便拒絕了。
無論哪一種回復,張先生都沒有辦法接受,他希望對方能履行合同,儘快開業後返還租金。“他們沒有正面解釋和解決辦法,左一句等等,右一句沒錢,就這麼一直拖著。”對此威通徐經理回復記者:“目前,公司正在努力以今年年底為限,看看能不能開業,但這其中都有變數,不能説哪個是100%。”徐經理表示,具體情況會再與客戶進行溝通,客戶有任何疑問可再給他打電話諮詢。
商鋪熱銷潮退後 為何一冷再冷?
記者了解到,張先生購買商鋪後是委託給淄博淦來商貿有限公司用於統一經營,這種買了商鋪委託統一經營是不少業主會選擇的途徑,他們看中有公司統一管理,省時省力還可以每年收到租金。記者經過調查發現,這些商鋪是在大型建築物內,分成多個獨立空間的物業。換言之,一家商鋪的生存發展需依賴整個商場的發展,若整個商場發展不佳則直接影響商鋪的租金及未來發展狀況。如此一來,所承諾的高額返租便難以得到保障。
記者也就此情況諮詢了山東正大至誠律師事務所袁友法律師,袁律師表示,曾有過不少類似張先生這樣的案件,未按照合同收到租金。業主在簽合同時,要明確其中條款確立後如何履行,出現此類情況時雙方可先協商,溝通不成可明確究竟是哪一方違約,再走法律程式解決。本報提醒廣大投資者,要理性對待“返租、回報率高、無風險”等廣告宣傳,切實考察商鋪及周邊情況,不要盲目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