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門正在拆除違規廣告牌 (見習記者 李洋 攝)
4月5日上午,淄博市張店柳泉路與商場西街路口處的金寶島大廈西側停著一輛大型吊車,張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一中隊隊員正在拆除懸挂在大廈墻體上的違法戶外廣告。自3月份開始的淄博主城區戶外廣告集中整治活動已經過半,據統計,一個多月裏,城管部門已拆除非法戶外廣告近千塊。
3.2萬元私設廣告牌 不合法一次性拆除
4月5日上午9時開始,淄博市張店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隊員帶著施工隊來到柳泉路與商場西街路口,路口處的金寶島大廈上的“愛羅網咖”大型廣告牌成為拆除對象。
記者在現場看到,金寶島大廈為一棟商務樓,很多店面門框之上均有牌匾。“根據該樓當初的設計規劃,這些陽臺上不允許設立廣告牌,廣告牌的擁有者也沒有辦理任何手續。”張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一中隊中隊長傅廠介紹説。
“我們和店主多次溝通,最終對方同意拆除。”張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許可科科長李兆江介紹説,大約一年前,愛羅網咖店主花費了3.2萬元裝設了這一面大型廣告,裝設前並未向城管部門報告。然而現在一次性拆除,損失之大足以令店家為戒。“其實,倘若店主在合法的位置安設廣告,設置同等大小的廣告,手續費大約每平米40元左右,花銷並不算大,且兩天就能審批。”
“既然是政府的政策,我們也是支援的。不過説實話,現在一些商務樓的設計廣告位比較有限,已有的廣告位面臨競爭,租金比較貴。下一步我們只能想別的辦法來做宣傳了。”一位商家對記者説。
城管部門下達整改通知書一千八百多份
目前,主城區非法戶外廣告的基本情況如何呢?“僅在我們中隊的轄區,光3月份我們就下發了200多份限期整改書。”傅廠介紹説。
“今年淄博市委市政府決定,開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動,爭取形成店一牌、統一位置、統一規格的要求”,李兆江介紹説,此次拆除的非法戶外廣告包含無設置許可手續、存在安全隱患或嚴重影響市容市貌的樓頂廣告、立式平面廣告和墻體廣告,未取得設置手續擅自利用垃圾箱體、公交站(牌)亭、計程車招停點和交通標識等公共設施設置的商業廣告,未經審批的燈籠、移動小廣告、條幅、橫幅、彩旗、導示牌、標識牌。
根據淄博市張店區和高新區城管部門的統計,近一個月的時間裏,張店區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九百餘份,已經拆除廣告牌匾約九百餘塊,高新區方面,目前已經下達了限期整改書九百餘份。“今後一段時間,各個中隊以及街道辦中隊的積極性也會調動起來,整治範圍和力度都將繼續加強。”張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許可科科長李兆江提醒説,希望商戶能夠積極配合城管部門工作,並在今後的商業活動中,遵守相關法律規定,自覺備案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