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交警展開了針對代步車、摩托車的專項整治,交警部門發現許多市民使用的電動車符合國家落戶規定,提醒淄博市民儘快查詢並到車管所辦理手續。
淄博市博山區的羅先生在2013年購買了一輛奇瑞電動轎車,兩年多沒有辦理車輛落戶手續,直到前兩天,博山區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工作人員告知羅先生,他所購買的奇瑞電動轎車型號在國家工信部汽車産品公告上有記錄,屬於國家允許生産銷售和上路行駛的車輛。羅先生只要為車輛購買完保險和車輛購置稅後,再到車管所對車輛進行檢驗,就可以辦理落戶手續,為車輛挂上號牌。
交警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此類車輛時,首先要到國家工信部網站進行查詢,搜尋想要購買的車輛是否為國家允許生産的車輛型號,如經查詢為正規産品需儘快辦理車輛落戶手續,持有效證件合法上路行駛。(記者 劉光斌 通訊員 崔小冰 劉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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