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臨近,淄博市的祭祀用品市場再次熱鬧起來。酷似人民幣的冥幣熱銷,面值有十元的,一百元的,也有五十萬元的,一百萬元的。對此很多市民認為,冥幣做成人民幣的樣子,不仔細看的話,足可以以假亂真,而且也是對人民幣的不尊重。
據山東人民廣播電臺《直播山東》報道,針對此事,記者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根據《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禁止製作、仿製、買賣人民幣圖樣。而違反該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執法機關應當銷毀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所以,在冥幣上印刷人民幣樣式進行銷售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市民發現後可向工商部門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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