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記者從淄博市工商部門獲悉,2015年淄博市工商局嚴格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國家工商總局《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查檢驗辦法》的規定,根據工商部門職責、抽檢工作計劃及消費者投訴熱點問題商品,依法對151個銷售單位銷售的紡織品類、兒童用品、日化用品、成品油、燃氣、小家電、消防産品、裝飾材料、汽車配件等九大類344個批次(組)的商品進行了品質抽查檢驗。
具體情況如下:
紡織品類。共抽檢服裝、家紡64個批次,55個批次合格,合格率86%,不合格項目分別是PH值、纖維成分。共抽檢13個單位,7個單位合格,合格率54%。
兒童用品類。抽檢兒童用品32個批次,共有24個批次合格,8個批次不合格,總體合格率75%。
對淄博市13個大中型商超、個體業戶進行了抽檢,4個單位銷售不合格商品,合格率69.2%。
日化類。抽檢衛生紙48個批次,共有43個批次合格,5個批次不合格,總體合格率89.6%。不合格項目主要為尺寸偏差。
對淄博市16個大中型商超和供應商進行了抽檢,5個單位銷售不合格商品,合格率68.8%。
成品油類。共抽檢油品84個批次,有15個批次不合格,油品合格率82.1%。
共抽檢43個加油站,有12個加油站經營不合格油品,站點合格率為72%。
燃氣類。抽檢10個單位銷售的10個燃氣商品,合格率100%。
小家電類。抽檢6個單位銷售的24個小家電商品,3個單位5個商品不合格。
消防産品類。抽檢8個單位銷售的16個消防産品商品,2個單位3個商品不合格。
裝飾材料類。抽檢7個單位銷售的7個塗料商品,全部合格。
汽車配件類。抽檢35個單位銷售的59個汽配商品,初檢結束,9個單位11組商品不合格,其中3組産品正在復檢。
另外,同意桓臺縣局組織抽檢手機及配件8個單位17組商品,6個單位10組商品不合格。
據了解,以上商品抽樣送檢後,淄博市工商局根據《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查檢驗辦法》規定,檢測結果同時送達被抽檢人和樣品標稱生産者,嚴格依據《産品品質法》對銷售不合格産品行為進行了後處理。同時對抽檢結果通過各種形式依法及時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