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下發《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要求從2月1日起,在結婚離婚登記時增加指紋認證。2月1日,記者從蘭山區婚姻登記處了解到,臨沂在婚姻登記時正式增加指紋認證,當事人在填寫結婚離婚文書時,不僅要簽字,還需要按手印。
1日上午,記者在蘭山區婚姻登記處看到,辦理登記業務的櫃檯上早已準備好印泥以及擦手的紙巾,前來登記結婚的新人們在填寫《申請結婚登記申明書》、《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等文書時,不僅要簽字,還需要按手印。由於指紋認證是新增加的環節,前來登記的當事人不了解,因此需要工作人員一遍遍提醒在簽字後進行指紋認證。
同樣,在離婚登記時也需要進行指紋認證,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後,也要簽字按手印。不僅如此,按照新《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的要求,蘭山區婚姻登記處在辦理離婚登記時,還增加了填寫《離婚登記詢問筆錄》的環節,同時,婚姻登記處單獨設置專用離婚登記室,更好地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對於新《婚姻登記工作規範》中的新要求和新變化,蘭山區婚姻登記處負責人姚濤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新《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細化了婚姻登記工作,在細節上更加關注便民,讓婚姻登記工作更加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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