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臣幹活時摔傷,包工頭支付9000元後不見了
1月26日,從河南來我市打工的王中臣説,2015年7月1日,他接到南通二建一名包工頭董寶印的電話,讓其到高新區東方國際小區給地下車庫配電房做防水維修。誰知,第二天他便摔傷住院。僱主董寶印在付了9000元之後讓他匆匆出院,此後再也沒露面。
傷者
打孔時從8米高空摔落,當場昏厥
26日上午,王中臣帶記者來到高新區東方國際小區,位於地下車庫負二層的配電房就是他出事的地方。
“搭了兩個活動架,上面再架個梯子,這樣才能夠到維修點。”王中臣告訴記者,當時他距離地面8米,舉著電鑽準備打孔,梯子與活動架突然倒了,他重重地摔在地上,當場昏厥。等他醒來時,已被工友們送到市第二人民醫院神經外科。記者從醫院出具的報告中看到,王中臣有腦震蕩,頭皮裂傷,頭皮下血腫,胸部外傷,胸、腰部外傷。
入院後,僱主董寶印曾給王中臣支付了4000元醫療費,但兩三天就用完了。令王中臣沒想到的是,住院第6天時,董寶印打來電話稱,如果王中臣立刻出院,他可以支付住院所花的費用,如果不出院,那他什麼都不會管,不支付醫療費。住院期間,因為醫療費的問題,王中臣還被中斷了3天的治療。
“我被逼無奈只好出院,對方又給我打了5000元醫療費。”王中臣,出院後的治療又花費了2萬多元,董寶印卻再也沒承擔任何費用。
“他就説不管,後來打電話不接,發短信不回。”王中臣説,他已經在家休養了半年,傷情至今沒有痊癒,一走路就腰疼,無法幹體力活,只能靠妻子在外打工養活一家五口。
僱主
出院是建立在雙方都同意的基礎上
記者電話聯繫了董寶印。他表示,當時他讓王中臣來做東方國際小區的防水工程,事故發生時他並不在現場。事後,他向王中臣支付了工錢及醫療費等9000元。
董寶印也提到王中臣住院8天便出院的事,當記者問傷情那麼嚴重為何只住8天時,他問道:“傷得很重嗎?”
對於王中臣提到的未痊癒被迫出院的説法,董寶印堅決否定。他説,王中臣出院是建立在雙方都同意的基礎之上。“出院手續是他自願辦的,要是傷沒好,他能出院嗎?他説已經好了,我們也商量好讓他回家繼續休養,而且我還給他錢,讓他買點好吃的養身體。”董寶印告訴記者。
律師
僱主除付治療費,還應承擔誤工費
記者諮詢了山東王楊律師事務所的王建華律師。王建華表示,王中臣與董寶印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只要能證明雙方是僱員與僱主的關係,便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工傷是指在生産勞動過程中,由於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只要在勞動過程中受傷就是工傷。”王律師説,出現工傷後,僱主除全額支付當事人治療費外,還應承擔誤工費。此外,僱主不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需支付工人雙倍工資。建議當事人可到勞動部門投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另外,王建華告訴記者,工人傷後無法正常工作期間,屬於停工留薪期。在此期限內,用人單位不得與工傷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在停工留薪期內,工傷職工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