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帶薪護理父母是否可行 應當傳遞積極養老理念

2016-01-26 14:17:38 來源:中國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韓潔如 字號:T|T
摘要】養老是一個社會大問題,需要投入大量社會資源,以及各方的辛勤努力,共同化解“銀發危機”。我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政府之前的投入太少,造成養老缺口非常大,即便現在大量興建養老院,也難解燃眉之急。

  《北京青年報》載: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市政府關於《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劉維林表示,本市將探索子女“帶薪”護理父母,不是鼓勵“贍養父母還得先給孩子錢”這樣的觀念,只是政府對在家護理老人的子女的一點補貼,與孝順父母的傳統不衝突。

  是對居家養老的有效補充

  江德斌(職員):居家養老最大的問題就是經濟承受力,畢竟照顧老人需要花時間和精力,相比普通老人而言,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護理難度更大,需要護理人員長期陪伴身邊,以便隨時照應,這些家庭的收入狀況也令人堪憂。北京市試水“子女帶薪護理”模式,乃是鼓勵有意向的子女,回歸家庭照顧老人,以政府向子女“採購”服務的方式,緩解家庭經濟壓力,以達到一舉多得的好處。

  養老是一個社會大問題,需要投入大量社會資源,以及各方的辛勤努力,共同化解“銀發危機”。我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政府之前的投入太少,造成養老缺口非常大,即便現在大量興建養老院,也難解燃眉之急。因此,各地政府可以探索“子女帶薪護理”模式,根據各地的經濟水準,出臺相應的補貼標準,為居家養老實現政府托底,既能緩解社會養老壓力,也是政府的責任所在。

  傳遞積極養老理念

  祿永峰(編輯):推行居家養老,倡導子女互助,組建專業志願者隊伍,對老人開展接待服務、到府服務、結對服務,並積極鼓勵老人中年齡小的照顧年齡大的,身體好的照顧身體差的,老人不必去住養老院,在家裏或者就近享受到專業化、標準化的服務,讓老人們享受到跟自家人一樣的照顧,這正是化解老人們的情感糾結,讓老人們找到精神寄託的有效舉措。

  當然,由政府拿錢,直接“聘用”子女照顧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真正要將這件好事辦好,還需要諸多政策支援。比方説,老人生活進入不能自理狀態或突患急病,子女照顧,影響單位工作;請陪護,造成家庭經濟壓力。在政策層面,應該允許子女申請定量帶薪假。這樣一來,“帶薪護理”更加切合實際,凸顯人性化,讓子女能夠安心盡孝 。只要把諸如“帶薪假”等具體工作做細做到位,相信居家養老模式就會越走越遠。

  好政策別讓人鑽空子

  謝慶富(職員):應該指出的是,居家養老子女帶薪護理政策雖好,但要防止某些居心叵測之人鑽空子。直白地説,就是防止有些人領了政府補貼,但不盡照料父母之責。因此,讓好政策真正惠及群眾,就要確保政策科學、完善,並且落實到位。此外,政府在出錢“聘請”子女在家照顧老人的同時,也要加大對虐待、遺棄老年人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各級各地民政、公安等部門應將有老人的家庭全部備案,做好老人生活情況跟蹤,並將患病老人列為重點關愛對象,每週、每月定期、不定期到府看望、慰問,防止子女虐待、遺棄。只要發生老人被子女虐待、遺棄事(案)件,政府職能部門、司法機關要在第一時間及時介入,讓子女切實承擔起贍養老人的責任,對拒不履行贍養老人義務的不孝子女,必須要讓其受到法律制裁。褒揚和懲戒並舉,才能將尊老敬老愛老的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發揚廣大。

  “帶薪”折射親情功利化

  張西流(公務員):實行“子女帶薪護理”,無疑是在宣揚家庭不以親情為基礎,而純粹靠金錢維繫;父母與子女之間,也將由家庭成員關係變成雇傭關係;這等於是誘導子女,政府發工資,就可以照料老人,否則,就可以置臥床不起的老人于不顧。試想,當父母與子女成為雇傭關係了,他們還能平等相待、和睦相處嗎?這種充滿銅臭味的盡孝方式,還能維持長久嗎?

  子女照料父母,是一項強制性的義務,沒必要用利益去驅動。首先,地方政府應將公共養老服務及有限財力,用於完善社區養老設施配套建設,強化社區公共醫療服務,落實老年人相關補貼制度,著重解決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等問題。同時,開展親情牽手活動,有效地整合社會愛心資源,將護理員、志願者、子女、老人等多方有機融合,逐步打造以“親情服務”為基調,以“快樂養老”為目標的新型養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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