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份李先生在高新區亨德國際花園小區購買了一套期房,2016年1月20日小區開始交房,可令他沒想到的是,原本合同裏的天然氣初裝費3000元改成了地下室尾款。
近日,家住濰坊市高新區的李先生撥打濰坊齊魯網新聞熱線0536-8198101向記者反映稱,2014年5月份他在高新區亨德國際花園小區購買了一套期房,2016年1月20日小區開始交房,可令他沒想到的是,原本合同裏的天然氣初裝費3000元改成了地下室尾款。而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天然氣初裝費應當由開發商承擔,後來開發商為了多收這部分錢就在後來的合同裏改成了地下室尾款,,這讓李先生很是不滿。
李先生告訴記者交房當天,很多業主都不願接收新房,只有極少數業主在交房通知單上簽了字,“本來收新房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沒想到開放商私自把合同條款改了,不是我們不願意接收新房,只是開發商的做法實在是有些過分。”李先生説,一開始他們買房時,合同裏寫著天然氣初裝費,但是這部分費用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已經取消,應該由開發商承擔,後來開發商又讓業主們拿著原來的合同來簽新的合同,把舊的合同收上去了。
同樣在亨德國際花園小區購買房子的宋先生告訴記者,起初地下室是按照1500元一平的價格賣的,而現在改成了論個賣,不管多少錢的地下室,都需要另外交這3000元。“一開始開發商承諾的是這個地下室可以要也可以不要,不過現在規定每戶都必須要一個對應的地下室,而且都要另外交上3000元,每個業主地下室面積有所不同,每個地下室的單價也是不同的,這3000塊錢收的也太不合理了,我們要是不交這個錢就不給我們交房,如果再過段時間還不交這錢,業主不要這房子了,還要交違約金。”宋先生生氣的説。
隨後,記者聯繫到了亨德國際花園小區的開發商亨德置業,開發商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針對這一問題,他們已經向業主們做出了明確的解釋,並不存在亂收費的問題,而是按照之前簽訂的協議收取的,是按照合同執行的。而山東王楊律師事務所的王建華律師表示,開發商違背客戶真實意願修改合同,然後以尾款的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按照公平原則這個錢業主可以不交。如果開發商以此要挾不交房,耽誤了合同裏面的交房時間,屬於開發商違約,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