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者進貨賣貨更謹慎
煙花體格更“小巧” 新增安全燃放標識
22日,記者走訪發現,店內放著各類煙花爆竹,但可供市民自己燃放的“大個頭”煙花並不多。不僅如此,很多需要專業人士燃放的煙花個頭也有“縮水”。而且,在多數煙花的包裝盒上,都詳細地用文字或者圖文的形式,標注了如何燃放煙花。
“這是‘新國標’的亮點之一,在新標準中,增加了個人燃放類産品的警示語和燃放説明示例。從這兩年進貨的情況看,大型煙花確實少了不少。”對此,市區工業大道附近一煙花爆竹專營店店員説,多數買煙花的市民,都是家裏有小孩子的,“給小孩子玩的,自然不會選擇大型的,一個是價格貴一些,更重要的是小孩子燃放也不安全。”
據了解,警示語包括嚴禁在室內、建築物陽臺或建築物頂層燃放,燃放説明內容包括燃放煙花爆竹要選擇室外空曠、上空無障礙物、遠離人群、離建築物25米以上,且遠離易燃易爆物和居住集中區域的場所。
“標明警示語和燃放提示很好,雖然放煙花爆竹是春節、元宵最重要的娛樂項目之一,但也有市民因操作不當引發一些悲劇。有了這個警示和説明,燃放的時候也能提醒一下。”該店員説。
該店員還表示,他們沒有倉庫,所有的庫存都在店內,完全按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上註明的煙花爆竹數量存儲。“我們都是從指定經營點進的貨,所銷售的煙花爆竹都是有保障的。如果消費者過來購買時,發現其攜帶不安全,我們都不賣給他,安全是最重要的。”該店員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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