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11歲頑童王某將本村李某閒置的養雞大棚點燃,雞棚及設施付之一炬,臨沭警方多方調解,王某父親賠償李某損失9000元。
5月29日下午,閒來無事的王某四處溜達玩耍,當走到距本村200米遠的養雞大棚時,便決定進去玩會。由於王某隨身攜帶了打火機,一時淘氣,反覆摁打火機玩時,不小心點燃了地上的草堆,乾草迅速燃燒,很快蔓延到了棚頂,整個大棚燃燒了起來。看到雞棚起火的李某家人,救火時發現了逗留現場的王某。
接報警後,臨沭縣公安局玉山派出所的值班民警趕到現場,發現整個雞棚一片狼藉,雞棚及雞棚內養雞設備已經燒光。出警民警固定了現場證據,並進行了走訪調查。通過民警多次調解,6月1日,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王某父親一次性賠償李某家現金9000元。
民警提醒:暑假將至,家長應加強監管,學校應加強教育,社會應加強管理,讓每個孩子都充分認識玩火的危害性和可能帶來的嚴重惡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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