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拷問手機實名制 多家虛商停止放號

2016-09-12 14:18:1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電信詐騙拷問手機實名制 多家虛商停止放號---電信詐騙頻發,輿論的矛頭指向電信運營商實名制落實不力。尤其是運營170/171號段的虛擬運營商(以下簡稱虛商)更是成為“過街老鼠”。

  電信詐騙頻發,輿論的矛頭指向電信運營商實名制落實不力。尤其是運營170/171號段的虛擬運營商(以下簡稱虛商)更是成為“過街老鼠”。面對工信部發出的“做不好實名制不給發牌照”的鐵令,本就步履維艱的虛商們該何去何從?

  被“妖魔化”的170

  虛商未來活下來的不超過五家

  針對近日媒體對虛商實名制的質疑,此前工信部稱,將加大對虛商的監督管理力度,並將把實名制落實情況作為虛商申請擴大經營範圍、增加碼號資源、發放正式經營許可證的一票否決項。對違反實名制規定的虛商,將嚴肅處理。這道鐵令一下,本就如履薄冰的虛商們簡直成了“過街老鼠”。網上流傳的一則防範電信詐騙“六個一律”甚至提到“所有170開頭的電話,一律不接”。

  對這種説法,中國虛擬運營商産業聯盟秘書長鄒學勇表示,這種説話太片面,不能“妖魔化”170號段。“170號段不等於詐騙電話,不能把虛商和170號段一棍子打死,這對於大多數的170用戶不公平。”他表示,虛商應當加速落實實名制,解決遺留問題。

  經過兩年發展,虛商地位似乎也更為尷尬。從今年4月開始,央視曾曝光“失控的170號段”,虛商便開始被架在火上烤。工信部嚴令虛商自查自糾,並約談部分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的虛商。按照工信部的要求,虛商要實現2016年底新增用戶100%實名登記,存量用戶95%實名補登。

  而面對更加嚴苛的實名制“緊箍咒”,一些虛商停止放號。遠特通信官網顯示,號碼已售罄,新號碼上線時間敬請期待。樂語通訊則是:“因系統升級,暫時停止銷售170號卡,恢復時間另行通知。”天音移動稱:“從即日起170.com選號入網功能進行系統升級,升級期間暫停使用。”

  電信專家項立剛認為,虛商未來活下來的不超過五家。而鄒學勇則表示,虛商發展兩年來給我國通信行業帶來很大的變化,比如推動實現了套餐流量不清零,並在業務模式上帶來很多新元素。而目前的困難只是“成長的煩惱”。據悉,目前41家虛商已經放號約3200萬。

  運營商冤不冤?

  固話和400/800電話得好好管一管

  值得關注的是,360公司網際網路安全中心發佈的《2016中國電信詐騙形勢分析報告》顯示,在今年8月份詐騙電話的號碼源中,固定電話呼出的詐騙電話數量最多,佔所有詐騙電話呼叫量的56%;其次是400/800電話,佔比為27%;手機呼出的詐騙電話僅佔詐騙電話呼叫總量的15.4%。尤其是,詐騙電話中只有3.6%來自虛商。

  裴智勇分析指出,固定電話和400/800號碼更應該成為詐騙電話治理的重點對象。尤其是400/800電話面向企業用戶,不能用作呼出,但是在現實中卻佔據如此大的比例。在他看來,在治理電信詐騙上,運營商應該還有空間可為。

  電信詐騙往往始於一條短信、一個電話,電信運營商也為此背了不少黑鍋。在項立剛看來,電信詐騙如此猖獗,電信運營商難逃其咎。實名制(包括固定電話和手機)不能杜絕電信詐騙,但是能提高犯罪成本,抑制部分犯罪行為。在這一點上,運營商責無旁貸。

  工信部重拳出擊

  將出臺一系列打擊電信詐騙新政

  北京晨報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工信部正在醞釀一系列更加嚴厲的措施,督促運營商儘快落實實名制,打擊改號軟體,打擊境外網路電話等等。

  事實上,一系列落實電話實名制的佈局正在展開。從9月7日開始,淘寶網的手機號卡類商品全面禁售,連流量卡、IP電話卡等也不能售賣。而上週五北京通管局聯合三大運營商再次重申,10月15日前行動電話用戶未按要求補辦登記手續,將被電信企業依法暫停通信服務。據悉,目前北京地區仍有逾兩百萬個電話號碼尚未進行實名登記。北京地區三大通信運營商均表示,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將加大實名登記工作力度,對未實名用戶發送停機倒計時提醒短信,並對部分用戶進行人工外呼提醒。

  ■連結

  電信詐騙是全球病

  看看他們怎麼破

  南韓:“延遲提款制” 凍結30分鐘

  南韓警方通過視頻、短信、傳單等多種方式,加大具有針對性的預防宣傳活動。南韓金融界為應對電信詐騙案頻發也進行了政策調整。去年9月,南韓銀行將“延遲提款制”的金額限度從300萬韓元降低到100萬韓元,即收到100萬韓元以上銀行轉賬後,若想將錢從自動提款機裏取出來,需要等待30分鐘以上。

  美國:建立“拒絕電話推銷名單”平臺

  美國治理電信詐騙主要依靠兩部法律——1991年出臺的《電話消費者保護法》和2003年的《控制非自願色情和推銷侵擾法》。兩部法律明確規定,不得向消費者發送與商業行銷、産品推廣、服務廣告有關的垃圾短信。用戶只能在兩種情況下接受此類手機短信:一是明確表示同意接收;二是這些短信用於緊急情況。後來又推出“拒絕電話推銷名單”免費登記平臺,任何向平臺登記用戶發送未經同意的商業行銷、産品推廣、服務廣告等垃圾短信的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

  銀行方面也有責任幫助打擊犯罪。美國法律規定:當事人轉賬後可以對自己的轉賬行為提出異議,並有權要求立即凍結對方賬戶。銀行可在規定時期內幫助用戶追回因詐騙而損失的資金。

  德國:銀行還有追討服務

  德國2003年通過的《聯邦反垃圾郵件法案》規定,任何機構向用戶發送推銷商品和服務類手機短信,都要經過用戶的書面同意;在21時至次日8時發送廣告資訊,須再次徵得用戶同意。即使獲得同意,商家短信也要註明“廣告”字樣。同時,德國有嚴格的實名制登記制度,並且和個人信用掛鉤,太低的話無法在銀行、電信和網路等機構開戶。許多德國銀行不僅有防範措施,還有“追討”服務。只要收款人在德國,而且事件發生時間在一個月內,銀行就能幫客戶把錢追回來。

  台灣:修正法律條文加重懲罰

  近日台灣行政管理機構通過其法務部門擬定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電信詐欺犯罪納入組織犯罪的範疇。近來台灣人士涉及跨境電信詐欺犯罪的情形嚴重,而原先“刑法”中相關定刑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未來可依據修訂後的條例加以嚴懲。分析指出,電信詐欺納入組織犯罪後,台灣司法機關未來可對主謀,即發起、主持、操縱、指揮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1億元以下罰金。對詐欺參與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1000萬元新台幣以下罰金;參與情節輕微者,可減輕或免除其刑。另外還增訂對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者的刑罰等條文。

  本版撰文 北京晨報記者 焦立坤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