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起,央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辦法》將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賬戶分為三類,每類賬戶的功能和餘額支付額度不同。實名驗證未能達到《辦法》要求的賬戶,將不能接收來自他人的轉賬、打賞和紅包,賬戶的餘額支付功能也會受限。
三類支付賬戶
額度不同
新規根據外部渠道驗證身份的多少,將非銀支付機構的賬戶分為三類。第Ⅰ類通過至少1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的,餘額支付額度為1000元/終身;第Ⅱ類通過至少3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的,餘額支付額度為10萬元/年;第Ⅲ類通過至少5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的,餘額支付額度為20萬元/年。對應于這Ⅰ、Ⅱ、Ⅲ類賬戶,也有不同的“特權”:Ⅰ類和Ⅱ類賬戶只能消費和轉賬,而Ⅲ類賬戶則可以在消費和轉賬之外購買理財産品。
事實上,20萬/年的額度限制僅僅是針對餘額支付方式,例如支付寶的餘額支付方式是“餘額”,微信支付的餘額支付方式是“零錢”。超出20萬之外的資金使用仍可以通過綁定的銀行卡快捷支付方式完成。所以這一額度限制對用戶的影響並不大。
支付寶
不實名將無法轉賬
支付寶方面稱,從今天起,所有用戶可在自己的“餘額”頁面看到額度展示。如果沒有達到最高20萬/年額度,用戶可以通過綁定銀行卡、上傳身份證、繳水電煤有線電視費用、買火車票、買機票、買保險、開通芝麻信用等方式增加外部渠道驗證的途徑,提升自己的賬戶等級,以達到最高20萬/年的餘額支付額度。反之,如果不進行實名認證,那麼將無法接收來自他人的紅包、打賞、轉賬等,需要補全身份資訊才能收款。
支付寶表示,從今年4月份開始,對於身份驗證未達到辦法要求的部分用戶,支付寶陸續通過短信、支付寶APP消息、操作頁面文案提示等方式通知到用戶,並引導用戶補全和完善個人身份資訊,完成賬戶升級。
微信
添加過銀行卡都是實名
微信支付客服表示,在微信支付平臺上添加過銀行卡的用戶都是實名用戶。以前添加過銀行卡,後來解綁的,也已經完成實名,無需再綁卡。微信支付團隊提供了銀行卡驗證、公安部身份證驗證、運營商手機號驗證等多個渠道,幫助用戶完善實名資訊,以滿足監管層的實名要求。
7月1日後,對於實名認證未達標的用戶,在使用微信支付時,系統會有針對性地提示和引導,幫助用戶實名認證。如果不進行實名認證,收發紅包、轉賬、掃一掃付款等功能將受影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綁定的銀行卡不是本人的,需要登出微信支付賬號後重新綁定持卡人銀行卡。(記者張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