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民政部公佈了第八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這批在“黑名單”上新增的84家“社團”中,絕大多數涉及中國書法藝術、繪畫藝術、工藝美術、國學等傳統文化領域,可以説,傳統文化已經成為“離岸社團”“山寨社團”集中的重鎮,政府管理部門每每進行整頓,傳統文化則屢屢躺槍。
曾幾何時,有的人熱衷於在名片上印上“某某書法家協會理事”“某某國學文化協會委員”;一些商品的宣傳單上,頻頻可見“某某文化發展促進會推薦”“某某文化管理協會認證”;一些熱鬧喧囂的公共場所,四處拉著“某某書畫協會主辦”“某某文化交流協會”主辦活動的橫幅……如此現象不勝枚舉,但論其究竟,這些“某某協會”“某某理事”所謂的“推薦”和“認證”又有幾分是真的呢?
説到底,這麼多打著傳統文化名號的“大忽悠”,不過是衝著一個“利”字而來。有了“協會”“促進會”“交流會”做靠山,就仿佛什麼事兒都顯得更加正宗、正派和鄭重了。再加上這幾年“傳統文化”正在熱頭上,人們對傳統文化的自覺和尊重已經大大提升,於是乎,打著與之相關的招牌在江湖上行走也是頗為體面的。既是正宗了,又是體面了,要賣個東西、拉人入會收個會費、舉辦個活動拉點資助或投資,也就容易多了。
有些人認為,文化之所以被稱為一個國家的軟實力,是因為文化這東西是最難量化的,什麼人夠得上“大師”,什麼作品有多高藝術價值,什麼活動有多大影響力……某種意義上説,這都是見仁見智的事兒,也是往往在短時間內看不出個所以然的事,那些借著文化之名招搖撞騙的人也正是鑽了這樣的空子。但不要忘了,文化也是長時期積澱而成的,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明薪火相傳,時至今日,在全球格局中尤見其珍貴。但以文化之名行騙卻絕對是傷及其肌體的。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幾個人、幾個“協會”謀了短利,一個民族的文化尊嚴卻失了體面,這樣的買賣真的做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