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滄偉才幼兒園老師摔打孩子 涉事老師被拘留

2016-06-16 14:35:40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5歲孩子中午睡覺的時候不聽話,被女老師從床上拎著腿扔到地上。記者從王先生翻拍的監控視頻中看到,當天中午他的孩子躺在床上睡覺,胳膊搭在臉上。

     

  監控顯示,小孩子被老師拽著腿拖下床。

  半島都市報6月15日訊(記者 孫桂東) 5歲孩子中午睡覺的時候不聽話,被女老師從床上拎著腿扔到地上。6月15日上午,一段“幼兒園老師摔打孩子”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記者了解到,涉事幼兒園分園的園長以及老師都已經被辭退。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涉事老師被拘留。

  “孩子臉上出了一道抓痕,這是怎麼回事?”13日下午4時許,家住李滄區的王先生跟妻子到位於九水東路跟賓川路交界處的偉才幼兒園毛公地分園接兒子。王先生的兒子今年5歲,上中班。面對家長的疑問,班主任張老師稱孩子是上廁所時碰破的。王先生仔細看了一下,總覺著是抓痕,磕碰不會出這種傷。覺著可疑,王先生夫妻倆領著孩子一起去了廁所。孩子找了半天,指了指窗臺上邊的紗窗,説是碰到上面磕破的。王先生覺著不對勁,便要求查看監控,發現情況遠遠超出他所料。

  記者從王先生翻拍的監控視頻中看到,當天中午他的孩子躺在床上睡覺,胳膊搭在臉上。張老師看到後,用手一把將孩子的手拽開,劃到了臉。隨後,她又將孩子放正,使勁甩了甩毯子,然後用力蓋在了孩子身上。據王先生説,孩子後來承認臉頰就是這樣被抓傷的。雖然很疼,他害怕再次被打,還是乖乖地繼續躺在床上睡覺。

  王先生發現,當天還有兩名男孩因為中午睡覺,被張老師拎著腿拖到了地上。視頻顯示,6月13日中午11時58分,大部分孩子都已經睡下。張老師到寢室裏檢查,一名男孩沒有蓋被子,趴在床上玩。張老師看到後,走到床邊,拉著孩子的左腿拖到床下。隨後,她又拉著胳膊將孩子拎起來扔到地上,一邊用手指著説話,一邊用腳在地板上推搡,孩子則躺在地上。説了一會後,這名孩子自己起身,走到床上蓋好被子繼續睡覺。張老師發現還有一名孩子不好好睡覺,便走了過去,在床上來回拖拽孩子。夫妻倆震驚之餘,用手機將視頻翻拍下來,發到了該班級的家長群裏。

  15日上午,30多名孩子的家長來到幼兒園,想查詢更多的視頻。民辦偉才幼兒園總園的負責人表示,視頻監控只能留存15天,過後會自動覆蓋。目前李滄警方已經受理案件,涉事的老師被拘留。

  同時,李滄區教體局官方微網志也發佈通告:針對家長反映民辦偉才幼兒園毛公地園一名教師在幼兒園有體罰行為,李滄區教體局高度重視,安排工作人員馬上趕到幼兒園,經初步調查情況屬實,對此教體局十分痛心,第一時間關心、了解幼兒情況,同時派工作組進駐幼兒園,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全面調查。目前,教體局已將這家幼兒園(分園)園長、涉案教師停職,下一步將根據調查結果按相關規定對該幼兒園、園長及當事教師進行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另外,偉才幼兒園總園的負責人也表示將會更換老師,對孩子統一進行體檢,並給予心理疏導,賠償相關損失。同時,幼兒園也將改革管理機制,讓有時間的家長參與管理,利用軟體讓家長可實施查看學校監控。

  家長:孩子一聽去幼兒園就哭

  腿上、胳膊上經常看見有傷,一問就支支吾吾。”家長宋女士説,她的孩子就是視頻中被打的一個。他們是1月份轉到這個幼兒園的,來之前孩子很活潑,來這之後總感覺5歲的兒子有點不對勁。有時候她看見孩子腿上青一塊紫一塊的,不論怎麼追問,孩子就是不説,要不然就説是跟其他小孩玩碰的。但是,孩子每天一聽説去幼兒園便哭鬧,百般不樂意。起初,他們還以為是孩子不聽話。直到看見視頻才恍然大悟,原來孩子是怕老師打他。

  家長們從這幾段視頻中看到,不僅僅是睡覺的時候,張老師平時脾氣也不太好。上午她領著孩子一起練節目,有孩子做得不好,張老師就上前推搡,孩子直接摔倒在地上。

  據悉,該幼兒園一個中班30多名孩子,除了班主任以外,還有一個副班主任以及一名育兒師。在班主任張老師打孩子的過程中,剩下的兩人也經常在場,卻沒有制止也沒有通知家長。宋女士説,不僅如此,家長們想要查看監控,學校也是百般刁難,必須提前一天預約,而且一般不允許查看此前的視頻。文/圖 本報記者 孫桂東

  ■律師 若情節嚴重,可追刑責

  山東文卓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鋼説,依照《幼兒園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嚴禁老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如有以上行為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此外,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如果體罰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致人輕傷後果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15年11月1日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幼兒園也逃脫不了管理責任。”張鋼表示,該修正案還強化了幼兒園、學校等教育機構的職責,“針對單位犯罪的,不僅要判處罰金,而且要處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幼兒園應當承擔行政以及民事賠償責任。本報記者 孫桂東

  (來源:大眾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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