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莒縣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落戶 實行貨幣補貼政策

2016-06-17 09:06:24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徐麗娜 字號:T|T
摘要】為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落戶,推進城鎮化進程,日照莒縣農村居民進城買房每套可補貼6-8萬元。

     中共莒縣縣委辦公室文件

  莒辦發〔2016〕13號

  中共莒縣縣委辦公室

  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莒縣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落戶

  貨幣補貼試行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黨委,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和國家、省、市屬駐莒各部門單位,縣經濟開發區:

  《莒縣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落戶貨幣補貼試行辦法》已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莒縣縣委辦公室

  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6月8日

  莒縣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落戶

  貨幣補貼試行辦法

  為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落戶,推進城鎮化進程,結合莒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補貼對象及條件

  (一)戶籍在本縣,男年滿20周歲的農村居民(自2016年6月20日起計算);

  (二)申請人應享受未享受宅基地使用權、自願放棄宅基地使用權、在其所在村街無事實存在的宅基地,無其他違法佔地;

  (三)申請人在城區規劃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四)申請人購房後在城區落戶。

  二、補貼數量

  2016年,計劃對符合條件的進城購房農村居民補貼2000戶。根據各鄉鎮(街道)、縣經濟開發區報名進度,確定截止時間,如果超過2000戶,採取最後上報批次搖號輪候的方式確定。以後年度補貼計劃,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三、購房區域及補貼標準

  (一)購房區域分老城區和沭東新城。老城區指沭河以西、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區域;沭東新城指沭河以東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區域。

  (二)按照“退一購一補一”的原則,進城購房農村居民須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購買老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貨幣補貼6萬元/套;購買沭東新城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貨幣補貼8萬元/套。

  (三)享受購房補貼的農村居民不得購買小産權房、拆遷安置房及各類保障性住房。

  (四)棚戶區改造政策和進城購房貨幣補貼政策,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只享受其中一項,不得重復享受。

  四、申請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向所在社區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申請及自願放棄宅基地的保證書,社區村(居)民委員會對申請人條件進行審查,審查完成後上報鄉鎮(街道)、縣經濟開發區國土資源所審核,鄉鎮(街道)、縣經濟開發區進行審查確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街道)、縣經濟開發區在其所在村街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得低於7天。

  (二)公示完成後,所在鄉鎮(街道)、縣經濟開發區國土資源所要及時將申請材料報送縣國土資源局審查備案,由縣國土資源局出具審查意見。

  (三)申請人持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審查意見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簽訂商品住房買賣合同並完成備案手續(以本辦法印發施行之日起備案為準);購房後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四)申請人持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審查意見、購房合同、落戶證明材料及相關證件到縣政務服務中心受理窗口,領取財政、住建兩部門聯合簽署的“購房補貼單”,持“購房補貼單”到房地産開發企業進行購房結算。

  (五)各房地産開發企業以“購房補貼單”同縣財政局進行結算,購房補貼資金分期撥付,三年內付清。

  五、配套政策

  (一)農村集體權益保障政策。對於自願放棄宅基地進城落戶的農村居民,依法保留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繼續享有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權。

  (二)子女入學受教育政策。在充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的前提下,滿足進城落戶農民子女就學需求。進一步暢通進城購房落戶農民子女入學“綠色通道”,按照全縣入學區域劃分標準和縣教育局招生辦法,就近入學。

  (三)社會保障政策。農民進城落戶後可繼續享受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相關政策,用人單位與個人按規定分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健全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進城落戶農民就業後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對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當年繼續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政策。縣人社、經信等部門為進城落戶農民提供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

  (四)金融支援政策。金融機構要為農民進城購房落戶提供信貸支援。縣農業銀行要充分發揮農民“安家貸”政策的優越性,給農民進城購房帶來實惠。其他各商業銀行可結合各自實際,設計符合農民進城購房需求的信貸産品,向進城購房農民提供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貸款額度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縮短審批週期。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單位為成員的莒縣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落戶貨幣補貼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住建局,縣財政、住建部門設立聯合辦公窗口,聯合受理農民進城購房落戶有關事項。

  (二)明確職責分工。縣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的列支;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宅基地情況審核認定、宅基地的放棄備案管理工作;縣住建局負責購房補貼審核、購房合同簽訂備案管理、樓盤資訊發佈等工作;縣審計局負責貨幣補貼審計監督;縣農業局負責指導農村土地流轉及農民應享受權利保障工作;縣公安局負責進城農民落戶等工作;縣人社局負責落實進城農民享受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政策對接工作;縣民政局負責對符合城鎮低保條件的農民落實低保政策,做好各項社會救助工作;縣教育局負責做好進城農民子女就學安置等工作;各金融機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莒縣管理部要認真落實上級金融政策;各鄉鎮(街道)、縣經濟開發區要做好農民進城購房落戶政策宣傳,會同縣國土資源部門搞好宅基地審核認定及宅基地放棄備案管理。

  (三)嚴格審核把關。各有關單位要強化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協調配合,嚴格把關,嚴防虛報、冒領、套取補貼資金等問題。對此類問題,一經發現,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縣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落戶貨幣補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試行期一年。

  附件:莒縣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落戶貨幣補貼工作領導

  小組成員名單

   莒縣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房落戶貨幣補貼

  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費立志  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組長:王興展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陳樂增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胡訓立  縣政府黨組成員、縣公安局局長、督察長

                王玉秋  縣一中黨委書記、縣教育局局長

                李業剛  縣政府黨組成員、縣財政局局長

                來永超  縣民政局局長

                張守余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

                張立強  縣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

                盧緒波  縣農業局局長

                劉相忠  縣審計局局長

                孫東明  人民銀行莒縣支行行長

                王忠營  農業銀行莒縣支行行長

                秦 曉  日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莒縣管理部主任

                各鄉鎮(街道)鄉鎮長(辦事處主任)、縣經濟開發區農發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張立強兼任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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