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獲悉,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與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簽署《用電交費資訊共用合作協議》,將全省電力客戶用電交費資訊納入山東省域徵信服務平臺。自2016年9月1日起,全省範圍內企業及個人的用電交費資訊將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與有關部門實現共用。也就是説,以後凡是有竊電、惡意欠費等不良信用資訊的企業或個人,將在信用評級、貸款、旅遊、出國、就職等活動中受到影響。
電費資訊將納入徵信體系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全社會共用公用的個人、企業徵信平臺已經建立,信用記錄也在商業領域得到廣泛應用。電力客戶用電交費資訊納入徵信體系,有利於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形成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氛圍,提高電力客戶誠信履約意識,加大對欠交電費、竊電、違約用電等違規違約行為的制約和監督力度,同時對自備電廠基金附加欠繳問題也將形成一定約束。共用的用電交費資訊主要包括企業及個人在用電過程中可能産生的竊電、違約用電、欠交電費等相關用電資訊,以及由公司根據客戶按期交費情況評定的信用等級等資訊。
青島去年8月率先試點
自去年8月份起,國網青島供電公司試點與人民銀行實施徵信合作,青島市非居民電力客戶的用電違約和電費交費失信記錄將正式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拖欠電費、竊電等行為將和企業信用記錄進行掛鉤。截至目前,共發放告知書3.4萬份,推送失信數據47件,積極營造守信履約氛圍,有力促進了電費回收以及反竊電工作的開展。
為推進徵信合作在全省範圍推廣,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與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積極對接,先後溝通十余次,就徵信範圍和共用內容進行了反覆磋商,並最終將居民個人的用電交費資訊納入了共用範圍,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動建立正向激勵與反向懲戒相結合的徵信共用機制。
9月1日起實現資訊共用
自2016年9月1日起,全省範圍內企業及個人的用電交費資訊將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與有關部門實現共用。其中,按照《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對居民個人的用電交費資訊的採集須徵得個人的授權和同意。
現階段,納入人民銀行山東省域徵信服務平臺的用電交費資訊主要包括企業及個人在用電過程中産生的竊電、違約用電、欠交電費(含供電企業代收的各項基金及附加、國家規定由供電企業收取的其他費用)等相關用電資訊。
電力客戶失信行為有哪些
電力客戶的失信行為包括以下三種,客戶的違約用電和竊電行為;客戶12個月內産生2次及以上經催交仍未按時交費的行為;客戶因自身原因12個月內發生兩次及以上支票退票行為。一旦客戶存在上述失信行為,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就會對其失信行為進行登記,並將相關資訊作為失信記錄報送至山東省域徵信服務平臺,該失信記錄將作為金融機構聯合懲戒的重要參考依據。因發生失信行為而被納入省域徵信服務平臺的用電客戶,在後續12個月內未再次發生逾期電費、違約用電和竊電等失信行為,用電客戶可向供電公司提出申請,撤銷其失信記錄。(記者 劉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