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物價局獲悉,為規範藥品市場價格秩序,自8月10日起,山東公立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含二類疫苗,中藥飲片除外),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實行零差率銷售。
公立醫療機構銷售中藥飲片,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按順加不超過25%的加價率制定銷售價格。銷售價格尾數保留到角,角以下四捨五入。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近日印發的《規範醫療機構藥品加價率管理的通知》,非公立醫療機構和社會零售藥店銷售藥品,加價率由各醫療機構和藥店自主制定,並向社會公示藥品價格。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參照公立醫療機構執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