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島積分落戶指標2000人 21日起網上報名

2016-07-19 14:13:17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記者從青島市人社局獲悉,2016年青島市積分落戶工作將於本週啟動,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于週四通過網路進行報名。今年青島積分落戶計劃指標總量為2000人。

  記者從青島市人社局獲悉,2016年青島市積分落戶工作將於本週啟動,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于週四通過網路進行報名。今年青島積分落戶計劃指標總量為2000人。

  居住證時間實行累計計算

  根據《〈青島市積分落戶辦法〉實施細則》要求,申請積分落戶人員需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在本市(指城區和新區,下同)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滿3年,在本市就業創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無犯罪記錄。積分落戶指標體系分為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和負積分。

  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説,居住證時間計算時間實行累計計算,計算日期從2012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含2016年1月1日執行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後的居住登記期)、暫住證和人才居住證的有效時間均累計計算,有效期累計滿3年為合格。另據了解,為簡化申報材料,方便申報人員,本年度積分落戶申報材料取消無犯罪記錄證明、社保繳納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等材料;居住證辦理情況由申請人在積分落戶系統申報,公安機關通過有關資訊系統核準。這位工作人員還特別提醒,申請人需如實填報本人資訊、提供真實的證明材料。對採取故意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5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空缺的落戶名額按照積分排名依次遞補。我市人社部門已對2015年10名經審核確認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按規定取消申報資格。

  積分落戶需網上報名窗口初審

  本次積分落戶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21日-8月19日,申請人登陸青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qdhrss.gov.cn)“網上辦事”欄目中“積分落戶”版塊,使用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號登錄認證,填報個人申報資訊。填報資訊包括基本資訊和積分指標資訊兩部分。基本資訊填報完成,系統自動判斷是否符合基本條件要求,符合則進入積分指標項目填報頁面,否則系統自動提示不符合要求。積分指標資訊頁麵包括指標資訊填報和證明材料上傳。申請人需按要求逐項填報並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填報完成後,系統自動初評各指標項積分和總積分。初評總積分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保存提交資訊,完成網上報名。

  申請人網上報名後,需在7月25日-8月31日攜帶《青島市積分落戶指標體系表》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A4紙複印件),遞交到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受理窗口。各受理窗口按照《青島市積分落戶指標體系表》要求對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積分未達到100分的,則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初審積分達到100分的,受理窗口列印《2016年度積分落戶受理回執單》,由申請人檢查確認並簽字,存根部分由受理窗口留存,回執部分交申請人保存。

  取得“準遷證”方可落戶

  市人社局匯總、審核相關材料及數據後,將按照積分指標體系責任分工,分送相關部門進行復審。根據復審結果確定最終積分,並按照積分高低對申請人進行排名和網上公示。排名公示後,市人社局將申請人積分排名情況報市發改委復核。市人社局根據復核結果公示擬落戶人員名單,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申請辦理積分落戶人員取得青島市積分落戶卡後,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擬落戶地公安分局辦理積分落戶申請人及其隨遷人員的《准予遷入證明》。申請人持《准予遷入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將戶口遷出。其中,戶口在膠州、即墨、平度、萊西四市的人員可直接持《准予遷入證明》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申請人單獨辦理戶口遷入且材料齊全的,公安分局受理後當場予以辦理《准予遷入證明》。申請人申請配偶、未婚子女隨遷的,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審核,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簽發《准予遷入證明》;不符合規定的于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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