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佈會現場
今天上午,淄博市民政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淄博市將在社會組織領域實行“三證合一”。記者在發佈會上了解到,“三證合一”就是將原由民政部門核發的法人登記證書、質監部門核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書合為民政部門核發的法人登記證書。
7月15日上午,淄博市民政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將在社會組織領域全面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改革,實行社會組織“三證合一”。據了解,將民政部門核發的法人登記證書、質監部門核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書改為由民政部門核發一個法人登記證書,並在證書上賦予一個通用的社會信用代碼。這是繼國家工商登記“三證合一”後,對社會組織服務管理的一項重要變革。
淄博市民政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陳晶表示,在社會組織“三證合一”之前,社會組織管理的三個行政單位存在“多頭賦碼、多碼並存”現象,增加了社會組織申請成立和業務辦理的行政成本,阻礙了民政、質監和稅務部門之間的資訊共用、資訊交換和協同監管,降低了行政效率。“從3月15日起,淄博市已對新成立和辦理變更業務的社會組織賦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發放新登記證書,同時對已登記成立的存量社會組織也在統一賦碼和更換新登記證書。”
記者了解到,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共18位,由登記管理部門代碼1位數、機構類別代碼1位數、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6位數、主體標識碼9位數字或字母、校驗碼1位數組成。一個社會組織只能擁有一個統一代碼,統一代碼能夠最大程度地相容現有各類機構代碼,便於分類識別和分類管理。同時,統一代碼一經賦予,在社會組織存續期間的其他資訊可以發生變化,但統一代碼保持不變。新設立的社會組織在註冊登記時統一賦碼,已設立未賦碼的社會組織,也要通過一定方式換發統一代碼,實現對社會組織的賦碼全覆蓋。
淄博市民間組織管理局副局長徐業東告訴記者,實施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一是可以有效識別社會組織身份,有利於資訊共用和利用;二是簡化了社會組織辦事手續,有利於提高行政效能;三是將分散在各部門、各領域的信用記錄歸集整合到當事社會組織主體名下,形成完整統一的社會信用檔案,有利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最後,還能幫助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資訊共用,實現社會組織管理各方面資訊互換整合,為社會組織管理部門實施有效的監督和服務提供支撐和保障。” (記者 李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