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女士每週到養生館兩三次,每次挨一小時的打,技師用拳頭直接擊打白女士眼部、頭部及全身各部位。
一年半時間裏,白女士挨打160多次,右眼出現白點,僅有光感,無視力,養生館卻稱這屬於正常治療反應,繼續治療會有緩解。
又來了30多次,白女士右眼失明瞭,經醫院診斷為白內障。治療後,養生館老闆要求白女士繼續衝擊治療,可輔助恢復。半年後,白女士不但右眼沒有康復,左眼又出現白內障症狀。根據養生館記錄,白女士前後共接受衝擊療法256次之多。
最終,白女士到醫院就診。出院後,白女士認為自己是因為養生館的擊打導致雙眼患病,但王老闆堅決認為白女士的白內障與擊打療法無關。
白女士將養生館告至法院。根據鑒定結果顯示,白女士所患白內障與自然衝擊療法存在一定因果關係,損傷為九級傷殘。確定自然衝擊療法為主要致病的主要責任,承擔70%-75%的賠償責任。
最終今年五月份,法院判決養生館賠償白女士養生館治療費、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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