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7月7日訊 近日,青島市慈善總會、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決定開展全市第十三批見義勇為救助活動,向15名生活困難見義勇為人員發放“見義勇為慈善基金”13.6萬元。
2016年,市慈善總會、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繼續開展“見義勇為揚正氣——慈善救助送溫暖”救助項目,設立“見義勇為慈善基金”,用於向家庭生活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提供幫助。各區市綜治辦、見義勇為協會會同有關部門、街道(鎮)、社區(村),通過審查家庭收入、登門走訪等形式,對轄區見義勇為人員開展了排查摸底活動,對因疾病、事故等原因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逐一登記建檔,目前,已為266名見義勇為困難人員建立檔案。
據悉,“見義勇為慈善基金”全部來自“慈善一日捐”善款,2015年度“慈善一日捐”募集善款1.24 億元,所募集的善款除了對我市因見義勇為犧牲人員或負傷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人員進行救助之外,還用於對本市城鄉低保及邊緣家庭、特殊疾病、孤兒寡老、貧困殘疾人、困難大學生、遭遇突發災害等困難群眾的救助。(青島新聞網記者)
附:全市部分救助見義勇為人員簡要事跡
1、徐和平,男,1957年5月出生,市南區萊陽路社區居民
簡要事跡:2005年6月27日傍晚,兩名犯罪嫌疑人顧某、趙某在匯泉路院內持匕首搶劫一名婦女背包,並將其右背砍傷後逃跑。徐和平聽到呼喊,奮不顧身地衝上前去,在其他群眾的協助下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並扭送公安機關。
2、全和善,男,1980年8月出生,萊西市夏格莊鎮官莊村村民
簡要事跡:2006年9月18日14時30分,一男青年在水集街道崗河頭村衚同口從背後將村民張某香佩帶的金耳環擼下搶走,並與同夥駕摩托車逃竄。全和善正好路過現場,他騎上摩托車奮力追趕歹徒。追出500多米至城區濟南中路時,兩名歹徒將他擋住,並持尖刀一前一後向其逼近。全和善沒有退縮,勇敢地與歹徒搏鬥,搏鬥中全和善臀部被猛刺一刀,兩名歹徒駕駛摩托車逃走。全和善臀部神經、動脈分支斷裂,靜脈破裂,被村民送往醫院救治。
3、劉 敬,男,1951年11月出生,市南區鹽城路社區居民
簡要事跡:2013年1月8日下午16時許,一名老年婦女在市南區音樂廣場附近不慎落入海中。劉敬與另外兩名市民不畏-10.4℃氣溫,迅速脫掉衣服跳入冰冷刺骨的海水中救人,終將老人成功救上岸。
4、王 磊,男,1965年4月出生,黑龍江省通河縣富林鄉村民(現暫住市南區鹽城路9號平房)
簡要事跡:2013年1月8日下午16時許,一名老年婦女在市南區音樂廣場附近不慎落入海中。王磊與另外兩名市民不畏-10.4℃氣溫,迅速脫掉衣服跳入冰冷刺骨的海水中救人,終將老人成功救上岸。
5、丁紹玉,男,1961年9月出生,黃島區大村鎮大村前村農民
簡要事跡:2015年1月17日15時許,大村鎮中心幼兒園李老師駕車為躲避一輛滿載河沙的大黃河車將車撞在橋東邊的橋墩上,當場不醒人事。丁紹玉看到險情,立即上前救援,在其他村民幫助下,把李老師抬上自己的車迅速送往大村鎮衛生院,隨後“120”救護車將李老師送到青醫附院救治,脫離危險。
6、丁宗仁,男,1969年2月出生,黃島區大場鎮吉利河村農民
簡要事跡:2015年5月3日20點30分左右,大村鎮花根山村民趙某開著一輛裝載一台花生播種機的大型拖拉機,在急拐彎的時候發生翻車事故,趙某被壓在車下高聲呼救。丁宗仁聽到呼救聲,迅速趕來救援,並在其他村民的幫助下將趙某成功救出。
7、賈文劼,男,1989年11月出生,市南區黃縣路社區居民
簡要事跡:2015年5月1日15時許,賈文劼在魯迅公園海域發現距離岸邊10米左右的海中有一條小船側翻,船上母女二人落入水中,情況危急。賈文劼迅速跳入海中,先將孩子救上岸,隨後返回海中,在其他群眾的協助下又將女孩母親救起。
8、李傳雪,男,1979年12月出生,城陽區葛家屯社區居民
簡要事跡:1997年7月4日中午,李傳雪在街上聽到“抓小偷”的喊聲,幾個人追趕兩個神色慌張的人,李傳雪立即上前攔截兩人,並與他們展開搏鬥,最終在群眾幫助下抓獲兩名盜竊犯罪嫌疑人,一舉破獲多起入室盜竊案。
9、吳相文,男,1982年1月出生,即墨市移風店鎮大歐村村民
簡要事跡:2015年7月9日上午,移風店鎮北住村民李某在田間幹活時不小心掉進水井中,大歐村民吳相文發現後立即奮不顧身下井將李某安全救出。
10、張 舒,男,1982年10月出生,萊西市夏格莊鎮夏南莊村村民
簡要事跡:2008年2月9日上午,夏格莊鎮夏格莊七村三名村民被人砍傷倒在血泊中。根據村民提供情況,36歲村民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張舒等人搜巡至夏格莊鎮郵政支局門前,看到犯罪嫌疑人手持斧頭,情緒失控,欲再次行兇。張舒不顧危險,悄悄繞到犯罪嫌疑人身後,迅速衝上去,奪下斧頭,將犯罪嫌疑人制服,並從其身上搜出匕首一把。經審訊,犯罪嫌疑人供認了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後被依法判處死刑。
11、董京雷,男,1970年10月出生,萊西市夏格莊鎮善人莊村村民
簡要事跡:2010年6月27日13時許,董京雷在夏格莊鎮樹蘭莊村聽見有人呼喊“救命”,立即趕到出事的王某華的奶牛場。一名醉酒中年男子手持鐮刀已經將奶牛場職工高某頭部及肩部砍傷,正持鐮刀朝周圍人揮舞。董京雷不顧危險,大膽上前制止,犯罪嫌疑人見董京雷阻攔,掄起鐮刀向他砍去,董京雷在右胳膊被砍傷的情況下堅持與其搏鬥,最終奪下鐮刀並將其制服。後行兇者葛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