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線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被稱為城市的“生命線”。6月27日下午,正在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聽取了市城鄉建設委關於《青島市城市地下管線條例(草案)》的説明,意味著青島將通過地方立法,解決城市地下管線種類繁多、多頭管理、私挖濫建等問題。
所謂的地下管線,包括地下的供水、燃氣、電力、通信、工業等管道線纜、綜合管廊及附屬設施。據了解,青島在地下管線管理方面存在著幾方面問題:地下管線管理涉及部門和單位多,缺乏有效協調機制,難以形成管理合力;管線建設計劃統籌不力,道路反覆開挖,不僅浪費資源,而且影響城市交通,群眾意見大。面對這些問題,目前還沒有一部專門的法律來規範,因此,制訂《青島市城市地下管線條例》十分必要。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地下管線無序建設、城市道路反覆開挖的“馬路拉鏈”問題,條例草案提出,建立地下管線年度建設維護計劃、年度佔掘路計劃制度,未列入地下管線年度建設維護計劃的,不得開工建設。新建、改擴建道路交付後五年內、大修道路竣工三年內,不得開挖敷設管線。因特殊情況確需要開挖的,需加倍繳納掘路維修費。
為了擰緊地下管線的“安全閥”,條例草案提出,推廣使用物聯網技術,建立預警機制。“地下管線責任單位應當對輸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質,以及可能産生其他危險情形的地下管線進行重點監測監控,推廣使用物聯網技術,完善預報預警系統,建立安全預警機制。”
據了解,青島已經對9000余公里的地下管線進行了普查,建立了相應的數據庫和地下管線資訊系統。按照條例草案,今後,青島將建立地下管線的資訊綜合管理系統和資訊共用、動態更新機制。
據了解,條例草案將經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後,做進一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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