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海關:6月起我市入境行李超“合理範圍”將被暫存

2016-06-07 09:52:19 來源:大眾網 作者:鄭文婷 責任編輯:沈政 字號:T|T
摘要】海關總署《關於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自6月1日起實施。6日,記者從臨沂海關了解到,新規實施首日,在臨沂機場入境的旅客中,即出現不少“不合規定”的案例。

  海關總署《關於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自6月1日起實施。新規實施快一週了,普通旅客出入境時能攜帶的物品及數量都有了明確的數量,加上跨境電商新政的實施,超出合理範圍必須交稅,否則將被海關“暫存”,三個月之內還不辦理手續就要被處理。6日,記者從臨沂海關了解到,新規實施首日,在臨沂機場入境的旅客中,即出現不少“不合規定”的案例。

  “4月8日跨境電商新政實施後,香煙的關稅稅率按60%計算,某旅客攜帶了幾百條香煙入境,總價值近3萬元,已經遠遠超出了5000元以內免行郵稅的規定。”臨沂海關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香煙這種商品有專營渠道,私自攜帶一定數量的香煙出入境,也是不合法規的。“而且該旅客攜帶香煙的數量遠遠超出合理數量。”該工作人員表示,煙酒類合理攜帶數量為香煙400支、酒1千克。

  據臨沂海關工作人員介紹,像上述攜帶香煙入境的旅客基本上都是從事代購業務的海淘一族,在近期被查的案例中,還有人從南韓帶了幾十件衣服、一定數量的化粧品。“如果是正常的自用的話,購買同一款T恤衫不可能超過兩件,因此,儘管公告中對合理自用物品沒有明確具體的數量,我們也能一眼就判斷出旅客是自用還是進的貨物。假如某旅客除隨身衣物行李,只帶了10盒眼霜入境,也不符合自用合理數量。”該工作人員説,旅客在攜帶像手機、電腦等電子産品出境時最好填寫一張申報單,然後在入境速遞時,就可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因為有可能會被當成新産品帶進境內。

  據了解,旅客攜運進出境的行李物品時,如果不能當場按規定繳納進境物品稅款的、進出境的物品屬於許可證件管理的範圍但旅客不能當場提交的、進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未按規定辦理貨物報關手續或其他海關手續的等情況,海關都將暫不予以放行行李物品但可以暫存。對於暫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辦理暫存的,海關應當向旅客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憑單》,旅客核實無誤後簽字確認。對於貴重物品或疑似文物等物品,海關可以採用拍照、施封等辦法進行確認。

  不過,對於暫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屬於易燃易爆、有毒的,或者屬於鮮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長期存放的物品,海關可以要求旅客當場辦理退運手續,或者移交相關專業機構處理,因此産生的費用由旅客承擔。另外,海關暫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暫存之日起三個月內,旅客應當辦結海關手續。逾期不辦的,由海關依法對物品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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