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大學原副校長李富山在濟南受審 涉嫌貪污受賄上千萬

2016-05-26 16:03:33 來源:大眾網 作者:史尚靜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昨天上午9點30分,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臨沂大學原副校長、黨委委員、臨沂市政協原諮詢李富山(副廳級)涉嫌受賄、貪污犯罪一案。庭審現場,李富山身著一件淡藍色襯衫,頭髮花白的他手裏緊緊握著一卷材料,面無表情地緩步被帶上法庭。

  昨天上午9點30分,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臨沂大學原副校長、黨委委員、臨沂市政協原諮詢李富山(副廳級)涉嫌受賄、貪污犯罪一案。庭審現場,李富山身著一件淡藍色襯衫,頭髮花白的他手裏緊緊握著一卷材料,面無表情地緩步被帶上法庭。和一些受審貪官當庭懺悔不同,嫌疑人李富山在受審過程中對公訴人的指控多不正面回應,他甚至覺得自己收受購物卡等行為是人情往來,不算受賄。

  濟南開庭審理李富山貪污受賄案

  2014年8月30日,年過60歲已到退休年齡的臨沂大學原副校長、黨委委員、臨沂市政協原諮詢李富山(副廳級)被省紀委宣佈調查,9月30日被雙開,2015年2月10日被立案偵查,同年5月29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宣佈,李富山涉嫌受賄、貪污犯罪一案,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已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而隨後兩天,曾與他一起共事的原臨沂大學前身臨沂師範學院院長、黨委書記徐同文被立案偵查,半年內四位學校領導接連落馬,一時間相關傳聞在臨沂傳得沸沸颺颺。

  昨天,記者從庭審現場了解到,據公訴人指控,李富山在擔任臨沂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臨沂大學工程建設指揮部副指揮、臨沂大學副校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貪污公款,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貪污犯罪。其中包括貪污金額717萬元,受賄金額248萬元,還涉及一輛20多萬的大眾汽車和價值400多萬元的四套房産。

  多次收受購物卡 稱是“人情往來”

  2003年至2014年期間,李富山曾先後任臨沂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臨沂大學工程建設指揮部副指揮、臨沂大學副校長等職務。根據公訴人指控,正是在這期間,李富山開始了他的貪腐之路,利用職務之便,幫助臨沂當地房産開發商大開方便之門,與他們先後結成了長達10來年的利益關係。期間逢年過節,這些開發商就將2000元、5000元不等的購物卡多次送往李富山的家中,而他的態度則是“推辭一二,便也就收下了”。此外,在這些開發商的證詞之中,還提及他們曾以報紙包裹著成摞的上萬元現金,送進時任國土局局長的李富山單獨辦公室或是家中。

  庭審中,不知是有意回避或是其他原因,在收受現金的問題上,李富山多次用“實在沒有這個印象”來回答,而在購物卡的問題上,李表示確實收到過,但次數和金額也記不清,“供認的數額是在偵查過程中從訊問筆錄中抄過來的”。

  而在對待這些錢財的態度上,李富山也不認為這是受賄。雖然送禮者紛紛表述是為了感謝李富山的“關照”,但在李富山看來,收受購物卡這件事上多為“人情往來”,與他交往甚深的這幾個房産開發商也都是“親友圈”的人,自己也曾在對方母親過世時送上慰問金,這樣的金錢往來算不上構成“受賄”。

  “以房換房”來濟養老 趁機受賄近80萬元

  在公訴人指控李富山涉嫌貪污受賄的7筆交易中,其中有一筆被李富山稱為“以房換房”的交易。李富山為了退休後回濟南安享晚年,曾將其名下的一套臨沂國稅局單位宿舍,轉賣給與他關係密切的開發商李某某,根據二人約定,他將價值40多萬的宿舍賣給李某某,而對方為其支付一套他在濟南相中的售價119萬元的房産,款項直接打入濟南開發商賬戶。“李某某本就是臨沂數得著的房産開發商,為何還會選擇以如此大的差價購入你這套房?”對於公訴人訊問,李某某表示因為李富山曾給予他很大的幫助,沒有李就不會有他今天的成就,對此表示感謝,而這個行為卻被李富山解讀“以房換房”的私人行為。

  庭審過程中,記者注意到,李富山始終低著頭仔細聽著公訴人的指控,並不時拿起筆來寫上一會。每一輪指控結束,他都認真把握著陳述機會,對每條指控內容一一作出回答。庭審從上午9點半一直持續到下午5點仍未結束,公訴人和辯護人就李富山涉嫌貪污罪行的訴訟持續膠著了近3個小時,而面對公訴人指控,李富山當庭提出異議,僅對受賄罪責部分認同。

  進入最終辯論環節,公訴人陳詞道“本想著退休後來濟南含飴弄孫的李富山,卻倒在了利益的誘惑下”,聽完一直沉著應對的李富山沉默了一會,隨後表示“審判時間太長,心理壓力極大,而我的年齡也大了,這兩年反覆回憶但很多細節記不清。”而在最後的陳述時間,李富山以兩句“相信法律,相信公正”結束。當審判長宣佈休庭再作進一步討論時,他的情緒稍微慌亂了些,“是不是可以和親屬見見面”,他留下了這樣一句話就被法警帶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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