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衛計委:救護車不得因為費用問題拒絕急救

2016-05-25 10:32:29 來源:大眾網 作者:高紅紅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為進一步規範救護車管理,保障救護車發揮功能,保障院前急救體系高效運作,近日,臨沂市衛計委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救護車管理的通知》,進一步要求完善救護車管理制度、明確救護車使用範圍,規範出車程式,規範和透明服務收費等。

  為進一步規範救護車管理,保障救護車發揮功能,保障院前急救體系高效運作,近日,臨沂市衛計委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救護車管理的通知》,進一步要求完善救護車管理制度、明確救護車使用範圍,規範出車程式,規範和透明服務收費等。

  通知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的入網救護車只能在120急救指揮中心調度下或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出車,不得私自使用,嚴禁出私車、辦私事、接送職工上下班、運送其他物資等。救護車要在單位內部固定位置停放,隨時待命,不得在院內外亂停亂放,休班救護車要有明顯標識。入網救護車的數量、類型和車單元配備要嚴格按照要求進行配置,車身標識必須按照統一標準噴塗,即車身兩側噴塗“臨沂市120急救指揮中心**醫院急救中心(分中心、站)”及國際通用“蛇杖”和120急救標誌,並配備GPS導航定位系統,保證全市院前急救工作順利開展。非入網、不執行院前急救任務的車輛一律不得使用“120”標識,已經使用的應立即清除。

  規範和透明服務收費,各定點醫療機構要根據市物價局批復文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規範的救護車收費標準,實行結算清單制度,做到收費規範、透明,嚴禁自行設立收費項目、分解收費、超標準收費。對於長途轉運等無明確收費標準或實行協議定價的項目,醫療機構在收費時要遵循公益為主、參考成本的原則與患者家屬充分溝通商定,嚴禁利用協議定價機會,罔顧職業道德,乘人之危搭車收費、漫天要價。不得因費用問題拒絕或者延誤院前醫療急救服務。

  此外,通知要求,救護車必須定期檢修維護,保證安全運作等。入網救護車要做到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接到派車單按照白天平均3分鐘內出車,夜間平均5分鐘內出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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