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日前,臨沂市政府公佈了2016年第一批調整取消下放19項行政審批事項,並全面承接省政府下放的17項行政審批事項。本次調整後,市級共保留40個市直部門單位270項行政審批事項。
按照《臨沂市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辦法》,市編辦及時跟蹤國務院、省政府調整取消下放情況,動態調整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嚴格做到該取消的全部取消,該調整的調整到位,該承接的全部承接。
結合新修訂出臺的一批法律法規,我市對可下放基層實施的事項,全部下放至縣級實施;對不再以審批方式管理的事項,減少申請材料,優化管理方式。
調整後,市級共保留40個市直部門單位270項行政審批事項,並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市編辦網站和市直部門單位網站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逐項公佈了行政權力事項的辦理流程圖,進一步方便了企業群眾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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