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四部門聯手打“劣煤”鼓勵經營清潔型煤

2016-05-11 11:43:18 來源:齊魯網 作者:袁一軍 穆強 龐志強 責任編輯:張靖浛 字號:T|T
摘要】2016年,淄博市全面禁止原煤散燒。但記者5月10日跟隨“打擊劣質散煤經營百日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執法檢查組現場採訪時發現,作為散燒原煤的主要供應點,不符合布點規劃的儲煤場地仍大量存在。

  2016年,淄博市全面禁止原煤散燒。但記者5月10日跟隨“打擊劣質散煤經營百日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執法檢查組現場採訪時發現,作為散燒原煤的主要供應點,不符合布點規劃的儲煤場地仍大量存在。

  現狀:散煤經營場所星羅棋佈

  5月10日上午,桓臺縣新城鎮小石橋村,執法人員走進周荊路東側一家儲煤場地。沒有防風抑塵網,地面沒有硬化,門口沒有車輛沖洗設施,一堆堆煤炭半蓋半露。按照淄博市對儲煤場地的要求來看,該儲煤場問題多多。

  執法人員向業主講解政府相關文件,指出存在問題,並下達了告知書。

  由該儲煤場往北只十幾米,又是一家。這一家場地很小,更顯簡陋,但業主態度卻很強硬。當執法人員向他講解文件時,他根本不願聽,卻一個勁地對執法人員進行指責。業主的妻子也覺得不妥,一邊勸其丈夫,一邊忙不迭地向執法人員解釋説“他有病。”

  當日上午,執法人員主要檢查了周荊路、天齊路兩側的儲煤場。記者看到,這兩個路段的儲煤場十分集中,僅僅3個多小時,執法人員就檢查了10個。執法人員告訴記者,這些儲煤場地既不在規劃布點範圍內,場地設施也不符合環保要求。

  政策:鼓勵經營蘭炭和清潔型煤

  2015年10月13日,淄博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禁止原煤散燒推廣潔凈型煤和蘭炭的通知,要求在全市範圍內禁止原煤散燒,全面推廣清潔型煤、蘭炭使用。

  採訪中淄博市煤炭局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執法檢查的目的,並非不允許進行煤炭經營,但煤炭經營要符合要求。具體説,一要有合法手續;二不能經營散煤,要經營政府推廣的蘭炭和清潔型煤;三儲煤場地要符合環保標準。

  執法人員説,一些儲煤場地在工商部門辦理了經營執照,但這還不夠。按照國家發改委的有關文件要求,有了這個執照,還須到市煤炭局或當地財貿局備案。

  此次專項行動由淄博市煤炭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工商局和淄博市質監局四部門聯合開展,從4月15日開始,到7月31日結束。通此次聯合執法行動,打擊銷售劣質煤炭的違法行為、取締不符合布點規劃的儲煤場地,確保人民群眾用上優質清潔煤炭,助力生態淄博建設。

  聯合執法工作分為集中突擊檢查、檢查情況反饋、行動效果督導三個階段,最後要按照督導考核方案對照打分細則為每個區縣的整治情況進行考核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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