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臨沂蘭山區招生安排,有蘭山區學籍的小學畢業生,6月1日起以小學為單位進行資訊採集。而農村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六年級畢業生,因新購房産需要調整學區的,需在6月21日—25日,由家長攜帶相關證件到蘭山區教師進修學校(洗硯池街9號)報名、登記。
根據招生政策,有蘭山區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入學,農村小學實行對口升學,所有小學畢業生直升本鎮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六年級畢業生直升本校初中,不參與劃片。城區小學畢業生主要以小學為單位進行資訊採集,依據學生戶籍和房産資訊,由教體局按片區統籌安排或電腦派位到就近或相對就近初中學校就讀。
與小學招生政策相同,蘭山區將嚴禁組織任何形式的文化入學考試;各學校不得將招生入學工作與各類學科競賽、等級考試證書掛鉤。今年,蘭山區教體局還特別提出,各學校所有新生實行電腦系統隨機均衡分班,學校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實驗班。
初中招生政策
1 有蘭山區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入學
(1)在學校片區內有自購房産並實際居住的(含學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産),安排到片區學校入學。
(2)片區學校有空余學位,而無自購房産申請人數量未超過空余學位的,所有符合條件的學生全部接收。無自購房産申請人數量超過空余學位的,則採取電腦派位的方式進行錄取,錄滿為止。剩餘學生按相對就近的原則進行調劑安排。
(3)農村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六年級畢業生,因監護人新購房産需要調整學區的,由家長持戶口簿、房産證、義務教育證書原件和複印件,須在6月21日—25日,到蘭山區教師進修學校報名、登記,由區教體局依據學生住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安排入學。
2 有蘭山區戶籍的區外小學畢業生入學
由學生家長持戶口簿、房産證原件和複印件,學籍證明(含全國統一學籍號),須在6月21日—25日,到蘭山區教師進修學校報名、登記,由區教體局依據學生住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3 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蘭山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父母至少一方在蘭山區務工或經商一年以上;父母在蘭山區有穩定的住所且實際居住一年以上。
符合條件的,由家長攜帶戶口簿、家長身份證及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務工或經商證明,租房證明,學籍證明(含全國統一學籍號)等有關材料,于6月21日—25日,到蘭山區教師進修學校報名、登記。有自購房産並已入住的,可不提供居住證、務工或經商證明和租房證明。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依據學生住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