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將頒發“鄉村學校從教30年教師榮譽證書”

2016-05-10 09:33:21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靖浛 字號:T|T
摘要】教育部近日發佈了《關於做好鄉村學校從教30年教師榮譽證書頒發工作的通知》。根據國務院部署,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決定自2016年起,組織開展“鄉村學校從教30年教師榮譽證書”頒發工作。

  教育部近日發佈了《關於做好鄉村學校從教30年教師榮譽證書頒發工作的通知》。根據國務院部署,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決定自2016年起,組織開展“鄉村學校從教30年教師榮譽證書”頒發工作。

  此次工作的頒發對象為在縣以下(不含縣城所在地)鄉鎮和村莊學校任教年限累計滿30年的正式在編教師。在崗和離退休教師均納入頒發範圍,2015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不再頒發。在鄉村學校教學一線任教滿30年的學校管理幹部,符合條件的也納入頒發範圍。任教年限指在縣以下(不含縣城所在地)鄉鎮和村莊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累計週年數。其中,間斷後繼續從事鄉村教育教學工作,前後任教時間合併計算。經學校或主管部門批准,帶薪到各級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學習的教師,學習結束後繼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其學習的時間可計算為任教年限。退休教師任教年限計算截止至離退休年月。頒發對象應理想信念堅定,在思想、政治、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熱愛本職工作,師德高尚、勤勤懇懇、忠於職守;無違法違紀行為。

  據了解,該榮譽證書由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以兩部名義聯合頒發。納入首次登記頒發範圍的鄉村教師榮譽證書分批次頒發,頒發順序根據鄉村教師任教年限的長短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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